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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取得重大发展,今天(26日)上午说服陈水扁儿子儿媳陈致中、黄睿靓夫妇签署瑞士密账转账授权书,将七亿元(新台币,下同)资金汇回检方指定的账户,台湾有望追回陈水扁家族涉贪赃款。
“海角七亿” 吴淑珍同意汇回台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证实,陈致中夫妇在母亲吴淑珍的同意下,愿意将被特侦组怀疑是赃款的七亿元资金全部汇回台湾,连同吴淑珍“白手套”蔡铭哲、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同意汇回的一亿三千万元,特侦组可望顺利扣押近十亿资金。
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上午带同三名检察事务官、书记官前往宝徕花园广场就讯陈致中、黄睿靓,要求他们签署转账授权书,陈致中征得吴淑珍同意后,决定将与妻子共有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苏黎士银行瑞士分行等三个账户的七亿元资金汇款台湾。
特侦组要求陈致中转账,预计将被陈水扁形容的“台独建国基金”款项,近期内汇入检方设在台湾银行的专属账户,并告知陈致中其法律权益,指称如果七亿元在扁案侦查终结起诉前全部到位,他们夫妇依法可以获得减刑。
据了解,陈致中、黄睿靓就讯时仍强调是单纯人头,不知道账户内资金是犯罪所得,他们还辩称没有使用过账户中的钱。
瑞士联邦检察署今年7月间告知台湾司法机关有关陈致中、黄睿靓名下的巨款疑似触犯该国刑法洗钱罪,请台湾提供扁家薪资收入及陈致中夫妇的工作概况等,瑞士在向台湾、新加坡请求司法互助同时,已将这笔巨款冻结,保全犯罪证据。
特侦组于今年8月14日侦办扁家洗钱案之后,唯恐资金被解冻,数次以法文发函瑞士要求瑞士联邦检察署进一步查扣这笔疑似犯罪所得,根据特侦组所透露的讯息,有关陈致中、黄睿靓的明确账户资料,迄未取得。
陈云南证实自台湾汇出的“海角七亿”追讨有谱,但这笔资金目前仍冻结在瑞士相关银行、司法机关,不在特侦组掌握范围之内。陈云南说,在陈致中签署转账授权书之前,尚未与瑞士联系,由于陈致中、黄睿靓是账户名义人,汇款应无问题,但需通过司法互助渠道与瑞士合作处理。
“海角七亿”汇台后将先扣押
法界人士表示,由于巨款在海外,经汇回台湾,目前仅属扣押程序,未来待司法审判定谳后,若经法官宣告为贪渎犯罪所得,才能依法正式没入。
扁家同意将遭瑞士冻结的扁家海外七亿汇台,是继蔡铭哲、李界木,同意将藏匿海外的一亿元及三千万元“犯罪所得”汇回台湾后,特侦组扣查犯罪所得的另一重要进展。
法界人士表示,蔡铭哲、李界木双双同意将藏匿海外的巨款,汇回指定专户,攸关犯后态度的问题,日前经特侦组提讯后,检察官就以串证原因已经消灭为由,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后分别获准以三百万元、五十万元交保,未来,全案起诉后,检方将会据此向法院声请从轻量刑。
法界人士表示,扁家同意暂将钱交给检方,就程序而言,检方是执行犯罪所得的查扣,但陈致中等人仍然否认钱是犯罪所得,未来,特侦组查扣的瑞士七亿,须经审判程序,认定是全部还是部分是犯罪所得,待三审定谳后,如属贪污所得,才能依法宣告没入充公。
签查账授权书 “吴淑珍才有决定权”
陈云南表示,“陈致中夫妇听吴淑珍的话,吴淑珍有决定权,才会进一步处理”。
陈云南的说法,等于证实陈致中、黄睿靓本月14日二度到案时,“答应”签署查账授权书,今天由陈致中再问吴淑珍意见后,得到正面结果。因此,陈云南上午在说明陈致中夫妇时,均以“伉俪”、“贤伉俪”相称,对照两人是洗钱疑案重要被告、扁家海外七亿密账的受益人,陈云南的“形容词”与案情显不搭调,原来是案情有所进展,扁家已同意将海外密账汇入检方指定账户。
事实上,检方会迁就陈致中、黄睿靓采取就讯方式召开侦查庭,主要理由是陈致中虽答应特侦组签署查账授权书以示清白,但同时强调他们是单纯的人头,钱是吴淑珍的,对密账资金来源不清楚,还要经过吴淑珍点头同意才能签署,检方因此决定配合吴淑珍行动不便,启程到宝徕希望完成签署工作,陈云南强调“检方没有礼遇陈致中”。
陈云南说,陈致中、黄睿靓因比较听父母的话,如他们父母同意签署,事情会更加圆满、顺利。他说,虽然陈致中同意签署瑞士账户的查账授权书,但“幕后决定权在吴淑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处理。 他看报纸报道吴淑珍好像不同意签查账授权书,因此上次侦讯陈致中后,还要进一步处理。
此外,对于被问及陈致中所答应签署的查账授权书是否局限在瑞士账户?有无包括外传的美国、日本?陈云南解释,特侦组没有扁家日本方面的密账资料,美国部分情资也不具体,他还说,上午的就讯,与策动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返台投案的供词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