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大通报季羡林藏品疑遭盗卖事件调查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7日00:53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徐晶晶)昨晚9时,北京大学通报了所谓“季羡林藏品外流拍卖”调查情况:已查明证实“举报人”手中字画全系伪作,因此所谓的“秘书盗卖”,完全没有任何根据。

  据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介绍,学校工作组多方取证,目前已查明,“举报人”张衡所掌握的这批字画中,不仅有伪造艾青、臧克家等知名人士的作品,还有仿冒、伪造刘华清、费孝通等老一代领导人的题字,影响极其恶劣。学校工作组已将此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工作组在工商部门协助下,找到已歇业的 “北京金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并了解到:2007年张衡在该公司举行的一次无底价拍卖会上,以6万余元购得这批字画,但至今没有支付任何款项。有关知情人和业内人士向工作组提供证言:拍卖公司只是提供拍卖平台,对拍卖物的真伪不承担责任,但公司对拍卖物的真伪有鉴别能力,按无底价拍卖的这些拍品全部为伪造品。

  北大方面透露,在此之前,该公司有知情人主动联系学校说,看到媒体和网络的一些言论后,内心十分不安,这批字画完全是假的,有关当事人是无辜的。

  新闻发言人表示,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进一步证实“举报人”手中的字画全系伪作。因此,所谓的“秘书盗卖”,完全没有任何根据。北大呼吁司法机关追究诬陷者的法律责任。

  质疑一:著名记者是否被利用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最先在博客中爆出此事的新华社记者唐师曾。唐曾分别以 “谁盗卖季羡林藏画?”和“季羡林藏品一再遭拍卖,季老未授权”为题发了两篇博客,随后此事才引起媒体关注。电话中他说,尚未看到北大新闻网公布的调查结果。记者告知他北大调查结果证实“举报人”张衡手中的字画全系伪作,如果这个结果是正确的,其当初是否也被张衡蒙骗?唐师曾说他不相信任何人。

  唐:“我的态度已在博客中很明确表示,我爱母校,我相信组织。”

  记者:“那么是否相信北大的这份调查结果呢?”

  唐:“我不是好的调查记者,我现在已经对这件事不感兴趣了。”

  质疑二:张衡为什么这么做

  10月24日,张衡给新华社著名记者唐师曾发邮件称:“季羡林先生处在危险中,藏画被盗卖,你是先生的朋友,你必须救救他!”随后,张发给唐5份季羡林手迹的扫描件。唐在博客中称,张衡是季羡林的朋友,也是一名收藏爱好者,在北京开设了一家美术馆。

  如果确如北大调查结果所言,“举报人”手中字画全系伪作,那么张衡为什么这么做呢?至发稿时,记者没有联系上张衡。但记者注意到他的博客在前一天进行了更新。

  张衡曾于11月11日在博客中称,有两位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警察的人来电话与之约谈。张博客说,警察声明只是“了解情况”,当时并没有看过任何“季羡林先生藏画”。在本月25日最新一篇博文中,他又以“张衡回应之一:关于市公安局文保处的谣言”为题,言辞中表示 “北京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处鉴定:张衡字画全部为假”的说法属谣言。

  质疑三:是否应完全相信歇业拍卖公司的话

  昨晚,记者将此事告知身在上海的季羡林的弟子、百家讲坛坛主之一的钱文忠先生。钱用了20多分钟在博客中撰文答记者称,他对于北大是否直接接触过举报人、是否知道举报人手上一共有多少幅字画、都是什么内容以及北大调查结果中“有关知情人和业内人士”是谁这些内容提出疑问。此外,钱对于北大完全相信那家已经歇业的拍卖公司也提出质疑。

  新闻回放

  “季老藏品”流入市场被曝赝品

  2007年4月27日,在北京一场拍卖会上,出现季羡林“收藏”的16幅书画作品。2008年10月20日,季羡林手书证明:我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人拍卖我收藏的字画和其他物品。10月24日,新华社记者唐师曾收到邮件称季羡林的藏画被盗卖。11月初,北大给季老增派助手并成立工作组。11月6日,北大发表声明:外流拍卖字画并非季老真藏。艾青家属向记者证实,流入市场的艾青作品确为赝品。

  秘书杨锐被指盗卖

  季羡林房间钥匙先由季羡林秘书李玉洁保管,李玉洁生病后交现任秘书杨锐保管。传闻杨锐系北大工作人员。今年9月30日,季羡林书面通知保姆小方:没有我的签字,任何人都不许进入我的房间。10月23日,李玉洁提供了书面证言:季羡林收藏的作品于2001年秋交给杨锐保管。季羡林的好友与其会面后得知,他从没委托任何人拍卖藏品,其秘书杨锐因此被指有盗卖嫌疑。事件由此变得扑朔迷离。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更多关于 季羡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