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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葬送明帝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09:46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彭峰

  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制度让高利贷成为明帝国农村经济中无法割除的毒瘤,它最终葬送了这个曾经辉煌的帝国

  公元1570年春,一次官场震动发生在明帝国,南直隶巡抚海瑞遭到参劾而辞职还乡,此时距其上任仅8个月。对 于庞大的帝国来说,一位后来被万历皇帝称为“迂戆”的官员去职,显得有些无关轻重。但其去职背后的原因,却在某种程度 上主导了数十年以后这个帝国的命运。

  海瑞的垮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干预了治下高利贷导致的农田所有权纠纷。就在此前不久,他还因为妥善地处置了帝 国前首辅徐阶家族侵占民田一事而受到称赞。在海瑞所管辖的南直隶境内,徐阶家族无疑是著名的豪绅富户,据说其家庭成员 多达数千,占有的土地被认为在二十四万亩到四十万亩之间。让小户百姓痛恨的是,这些土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徐家人通过经 营高利贷得来的。

  徐阶这位嘉靖皇帝时期的内阁首辅,对海瑞有着救命之恩。海瑞以“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上书痛斥嘉靖皇帝,被 锦衣卫禁锢东厂,刑部主张判处绞刑,是徐阶将此事压置。但徐阶退职回乡以后,却听任家里人横行不法,按照当时的法令, 他也必须受到刑事处分。

  海瑞把有关徐家的诉状封送徐阶,责成他设法解决,最低限度要退还一半田地,并且逮捕了他的弟弟。海瑞的做法一 方面显示了自己执法的刚正不阿,另一方面也在减缓百姓不满的基础上,体现了爱人以德的君子之风。这种公谊私情兼顾的做 法大大地增加了海瑞的威信。

  如果海瑞采取惩一儆百的方式,把徐家或者其他几家有代表性的案件广为宣传,使藉富欺贫者有所畏惧,而不是对所 有类似的案件一一追究,也许他会在一种外张内弛的气氛中取得成功。然而他却开始了一场对高利贷纠纷的全面战争,每天收 到的禀帖就有三千至四千件。如此一来,无数的敌人被他树立在自己面前。

  高利贷的形成

  帝国初期,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便致力于让中国回到传统上简单朴素的农业社会,使广大的自耕农成为国家的基础。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地权的平均势在必行,他有组织地消灭了全国的大地主和富户,从而使得土地问题得到暂时的缓解。

  但到了明帝国中叶,土地问题又变得尖锐起来。高利贷者以极高的利率大量放款于自耕农,借款者大多无法在期限内 偿还本息。当这种情况出现,放款者便会占有借款人作为抵押的土地。于是,明朝初期统治者极力避免的大规模土地兼并又一 次出现。

  讽刺的是,明帝国官方曾出台一系列法规对高利贷行为进行限制。如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三分,而且不论借款时间 长短,利息总数不能超过本金的一半。此外还规定如果土地因为不能还贷而被放款者占有,五年之内仍可以用原价赎回。很显 然,这些法规并没有被认真地执行。

  因为在明朝并不存在信贷机构,放贷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势力雄厚的大家族自不必说,就算是一般的自耕农,如果稍 有积蓄,也会将其贷之于邻里以取得利息,而借方的抵押品只可能是田产。这也是农村贫富分化的开始,随着土地资产的转移 ,一方逐渐成为地豪门富户,而另一方则只能是陷于赤贫。这种情形在当时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

  而高利贷的盛行,和明帝国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有着莫大的关系。大明立国初期发行的宝钞由于没有储备金等原因, 并不被民间接受,在数十年后就成为废纸。而铜钱则由于私铸盛行,各种杂有铅锡、形制滥恶的劣质铜钱充斥市场,使得使用 者怨声载道,更有人拒绝使用。于是无需鼓铸的碎银不可避免地成为公私交易中通用的货币。

  尽管通过和西班牙人的贸易取得了巨大的顺差(据估计西班牙殖民拉丁美洲开采的白银有一半以上流入中国),但银 本位事实上的实行还是带来一些问题。首先,碎银并非政府的财政机构统一发行,主管当局就无法调节全国货币的流通量。其 次,白银是一种贵金属,缺乏足够的廉价金属货币作为辅助,必然使得零售业受到影响。最重要的是,中国的富裕家庭如果不 放债买田,更加倾向于储藏金银(如埋藏于地下)。于是通货紧缩就随之出现,使得农民借款更加不易,高利贷活动更加活跃 。

  如果存在有效的商业法律,在信用贷款中可以使用商业票据,以补充货币流通量的不足。但明帝国开国以来施行重农 政策使得政府并不屑于制定商业的条文,涉及商业的纠纷被看成私人之间的事情而与公众利益无关。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商业 活动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商业流通的不顺利无疑会对货币的流动速度造成影响,成为通货紧缩的原因,也会促使高利贷活动 更加盛行。

  无解的高利贷困局

  明帝国政府没有大力发展商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愿意承认私人财产的绝对性,在一个以维系伦理纲常为前提的国家 ,对私人财产绝对的尊重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传统的伦理纲常也有它的特点,尽管财产所有权的维护和遵守契约的义务,不能在大量的商业中彻底维持,却最有 效地体现在农村中的租佃以及抵押上。这些契约所涉及的范围虽小,但它的不可违背性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农村中的士绅 就可以保证它的执行,很少需要来惊动官府,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整个帝国的农村经济就无从维持。

  对农民的剥削,决不仅限于徐阶家族这种突出的个案。数千年以来,这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在当时,高利贷已 经是文官集团家庭经济的基础。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债买田,是构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尽管富家的没落和贫家的 兴起不断印证着“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句话,但这种个别成员之间地位的转变并不会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剥削和被剥削 这两个集团依旧稳定地保持着。

  像大地主徐阶家族那样无限地通过巧取豪夺扩充家产,已经和文官集团的整体利益发生了冲突。他的所为已经激起民 愤,对整个官僚政治体系构成了威胁。所以无论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文官集团都不能容忍他继续为所欲为。随着案情被揭发 ,徐阶就受到了整个文官系统全面的攻击,即使在海瑞被罢官后仍遭到清算。最终其家庭所有的土地都被没收,大儿子被发配 戎边,仅仅其本人在张居正施以援手后才免于受罚。

  但海瑞干预高利贷下的土地所有权纠纷,姑且不论其伦理上的根据和法律上的是非,仅以他个人的力量,凭着往日的 清名作为资本,站在左右着整个帝国的文官集团的对立面,试图改变整个社会机器的运转,显然除了勇气,他没有任何其他的 东西可以依靠。这样看来,“志大才疏”的评语并不完全是污蔑。

  一位名叫戴凤翔的官员在参劾海瑞的奏章中说,在海瑞的辖区内,佃户不敢向地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尽管 其说法有偏帮高利贷者的嫌疑,但如果把这种现象说成一种必然的趋势,也不失为合理的推断。如果这种现象一旦发生并蔓延 至全国,则势必危及帝国统治的安全。所以戴凤翔的奏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直接导致了海瑞的去职。

  海瑞这位好心的巡抚永远也无法明白,为什么农村的信用贷款不能合理解决。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才是问 题的真正所在。仅仅依靠官员的约束,高利贷根本无法避免。何况多数官员自身就是高利贷者。

  明帝国最终也没有解决高利贷的问题,在一次次的借贷过程中,农村的土地不可逆转地走向了集中。后果就是大量被 帝国赖以为基础的自耕农失去土地,在灾荒之年更是如此。在东部沿海,发达的手工业还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就业人口,这种 力量甚至穿越太平洋,依靠着马尼拉航线一年一度的运输,让拉丁美洲的纺织业彻底衰败。

  但在中西部内陆,土地被兼并的后果就是流民四起。明帝国末期持续70年的小冰河时期的到来,更是加剧了这种状 况。北方女真民族的兴起让帝国不得不加重赋税以增加军费,而持续数十年的干旱却让农民无力承担这一重负。自然灾害和赋 税的增加更加速了土地兼并,当一个名叫李自成的前邮局下岗职工出现时,他领导的流民武装最终宣告了这个帝国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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