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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GDP绿色经济GDP的简称。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价值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 。称可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20世纪90年代形成的新的国民经济核算概念。1993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在修订 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提出。可分为总值与净值。总值即GDP扣减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降级成本。净值即GDP扣减资 源耗减成本、环境降级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课题研究组提出的绿色GDP为:GDP扣减自然部分的 虚数和人文部分的虚数。自然部分的虚数从下列因素中扣除:(1)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2)自然资源的退化 与配比的不均衡;(3)长期生态质量退化所造成的损失;(4)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经济损失;(5)资源稀缺性所引发的成 本;(6)物质、能量的不合理利用所导致的损失。人文部分的虚数从下列因素中扣除:(1)由于疾病和公共卫生条件所导 致的支出;(2)由于失业所造成的损失;(3)由于犯罪所造成的损失;(4)由于教育水平低下和文盲状况导致的损失; (5)由于人口数量失控所导致的损失;(6)由于管理不善(包括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绿色GDP能够反映经济增长 水平,体现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程度,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DP占GDP比重越高,表 明国民经济增长对自然的负面效应越低,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和谐度越高。实施绿色GDP核算,将经济增长导致的环境污染 损失和资源耗减价值从GDP中扣除,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直接体现,对“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 外开放”是有力的推动。同时,绿色GDP核算有利于真实衡量和评价经济增长活动的现实效果,克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 的倾向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GDP唯上的政绩观,增强公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