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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0:12  人民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法律应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 之上的特权。现代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资产阶级最先提出这一口号,以此作为反封建特权的一个思想武器,并将其提 升为法的原则,并写进法律中。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确认了这一口号的精神。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对此 做了明确的表述和确认,其第六条规定:“法律是公民意志的表现。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 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应当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 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从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成为资产阶级法制的一 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这一原则对于资产阶级最终推翻封建特权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但由于私有 制造成的人们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资本主义特权的存在,这一原则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可能得到 真正实现。资产阶级所要求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人与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社会主义法律批判 地继承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仅意味着形式上的平等,而且由于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也就消灭了人与人之间事实 上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并为最终消灭不平等,消灭阶级创造了条件。社会主义法律确认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就表现在: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一律按法律的同一尺度一体对待;所有公民的各项权利遇到侵犯时,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 同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同等的法律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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