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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教授:这只是庞大公费开支冰山一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4:45  中国青年报

  “魑魅魍魉2009”在选择网上曝光的同时还表示,图片原件已寄到相关省纪委。

  有网友叹服“魑魅魍魉2009”的技巧:“先生是IT行业的人士,他懂得网络的影响,他知道纪委的权力,借用网络之手,借用纪委的权力,巧妙地完成了一次绝杀。”

  但也有人怀疑“魑魅魍魉2009”并非“乘坐地铁时无意中捡到”有关资料,而是因出国考察团的江西省组织者与安排行程的旅游公司之间出现利益纠纷才这样做。

  但无论如何,这起打着出国考察名义的公费旅游事件,在5个多月后才以这样一种“偶然”的形式东窗事发,不由得让许多人感叹:“还有多少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没被捡到?”

  这次事件最能勾起人们记忆的是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查出伪造芬兰司法部邀请函,以及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等违规违纪事实。那次事件同样是偶然被揭发的。

  有评论认为,很多官员丑闻的暴露总是因为当事人的不小心或其他“意外因素”才偶然露出了马脚,而让监管机制每每尴尬不已。“这也就别怪大家戏称什么‘水管子反腐’、‘二奶反腐’、‘大火反腐’了。”

  还有评论认为,偶然疏忽丢失了出国考察清单,被人捡到遭媒体曝光后受到查处,这是概率多么微乎其微的事件。公款出游这么大的利益诱惑,如此小概率曝光,这怎么可能让人“吸取教训”?由此认定“这绝对不会是‘第一批’或‘最后一批’公款出游者”。

  公开的秘密

  本报记者在新余采访时,曾有新余市官员这样表示:“是这批人倒霉,要是捡的是另一个地方的材料,你也不会来我们这里了。”

  有媒体报道称,在11月之前,通过江西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出国(境)考察活动,仅新余市至少有20批次,而就在江西省纪委通报当天,江西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二三十位县乡干部就从南昌启程,11天的“港台考察”,团费是每人3万元。

  而对出国考察的态度,甚至“按干部级别对公款出国考察进行指标管理”的方式,依据级别限定党政领导干部出访次数,逐渐演变成为上行下效官员的福利或待遇。所以,虽然禁止出国考察变公费旅游的声音不断,公费旅游却一直是公开的秘密。

  在《晒晒公务员的福利》的帖子后面,就有不少网友跟帖表示:“见怪不怪了!”“太正常了,见多了都麻木了。”

  还有网友则表示,虽然有诸多规定禁止公费旅游,但这种现象的失控,却源于制度虚设,总体而言,考察审批程序过于简易,限制过于宽松,在源头就没有堵住。

  本报记者在江西新余采访时,有考察团成员反复向记者强调:“是经过市里同意的”;“都是领导批的”。而当地有官员则承认,这些出国考察的干部,符合出国考察的要求,所以市里批准同意了。

  而我国每年如此大规模的官员公费出国,已经给财政造成巨大压力。根据《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2004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出国费用约为29亿元。

  但这仅是2004年的数据,那之后,这种费用呈急剧上升趋势。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龚维斌教授认为:“要想控制住官员公费出国考察,一切官员开支都须纳入财政预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在接受央视访谈时也表示:“这个个案暴露出来的只是我们庞大的公费开支中的冰山一角。”

  他认为,政府公开信息条例实施后,本来公众应有权了解这些。“财政支出这一块,我们始终在强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什么理由可以不让公众去了解、去知晓呢?”他说:“我们现在所有这些公共财政支出必须给公众一个说法,公众应当享有知情权。”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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