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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冬
我们可以从公务员考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以及各地纷纷提高公开选拔干部竞争性等事例中清楚看到竞争性选拔的力量。但任何竞争都有可能发生蜕化,或者成为恶性竞争或者变成虚假竞争。这也是竞争性选拔在发展中屡遭批评和诟病的原因。竞争性选拔制度改革面临着四类制度性蜕化危险。
第一种是人才的无序竞争和浪费。由于就业压力、“官本位”传统等因素的存在,一些高学历的人才把奔波于各地“考官”看作自我发展的出路。几十个博士竞争一个县处级岗位并不鲜见。而一些地方也把从全国甚至海内公选干部作为扩大本地知名度的手段,目的不是延揽人才,而是增加媒体的曝光率。
第二种是考试型选手的出现。尽管公选的程序日益完善,但是考试成绩的好坏毕竟是决定性因素。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否是高考制度的延伸。考试型选手的增多也挫伤了当地有实践经验,但考试能力薄弱干部的积极性。
第三种是报考门槛设定的尴尬。设定资格条件是为了明确具体岗位的要求,但是许多公选岗位是政治性岗位,并不需要某种专门的技能。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甚至海外经历等条件的设定,尽管明确了选拔的方向,但也在干部队伍中产生了误导,并关闭了一些有能力干部发展的可能。
第四种是拉关系竞争。关系型社会导致竞争性选拔通过扩大推荐团体、增加候选人数量限制了关系的影响,但是拉关系竞争依然存在。手机短信扮演了匿名掮客的作用。因此,有许多通过考试并且优势明显的候选人依然会寻求各种关系来对决策者施加压力。
(作者为中共中央编译局研究员)
创造出更多的群众参与形式
嘉 宾
高新民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导
郎友兴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
薛 梅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
主持人 人民论坛记者 康 培
当权力运作公开时,用人问题上的腐败就会大大减少
人民论坛记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有力遏制了跑官要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政治生活的环境。
高新民:跑官要官能够如愿,归根结底,是因为干部的任用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其任用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就越大,跑官要官甚至买官卖官的可能性就越大。当权力运作公开时,丧失了暗箱操作的空间,用人问题上的腐败就会大大减少。
打破等级观念、官本位意识,树立符合时代精神的民主理念
人民论坛记者:有人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在政治民主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我们该如何理解?
高新民: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列宁说过,没有公开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虽然公开不是民主的核心问题,但没有公开就没有民主。惟有在公开的条件下,人们才能确认选举的程序公正。以往也有某些选拔,被人们称为“形式”的选拔,这一方面是因为某些岗位事先内定了人选,另一方面是对结果不信任——因为选举的过程和结果均不予以公布。所以,即使是真实的结果,人们也往往表示怀疑。因此,公开选拔过程公开,考试过程公开,有利于打消人们的疑虑。
郎友兴:公选的趋势是对象层级会继续向上延伸,并且其职位会越来越集中瞄准“一把手”,会越来越具有系统性,如与公选相配套的选后制度会出现与进一步完善。
胡锦涛总书记明确地指出:“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把人选准用好,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从根本上说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高层领导的肯定与决心是公选层次与职位进一步拓展的重要保证与推动力。
干部与群众对公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之期待,是公选层次与职位拓展的另一个动力来源。而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样需要深化与拓展公选的层次与职位。
从本质上来说,“公选”是走向行政内部民主、党内民主的步骤之一。
改革的大方向,依然是扩大民主,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人民论坛记者:翻开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改革历程,政治层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下一步公选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高新民: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因此,尽管有不完善之处,仍需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而改革的大方向,依然是扩大民主,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改革开放伊始,党中央就把民主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就提出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2000年公布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2004年颁布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都以扩大民主为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实践中,农村基层实现了村民自治条件下的“海选”产生村干部。在一些实行试点的乡镇,实现了党员直接选举乡镇党委或党委书记。在党政领导机构和某些职能部门,出现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包括面向全社会竞聘)等多种选人用人形式。这都是历史的进步。这一过程逐渐显现出一条历史的轨迹:自下而上、渐进式改革,逐步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民主,在当下的改革中主要表现为群众在选人用人中的参与度逐步提高。至于群众参与的形式,因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以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形式参与,有的以直接投票形式参与,还有的是以组织考察时谈话、反映情况等形式参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参与是有序的参与,是中国式民主的重要体现。在未来的实践中,还会创造出更多的群众参与形式。在若干公开选拔的案例中,“群众”其实大多是党政机关的干部,甚至是特定级别的领导,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算是“内部人”选举,与试点中的乡镇直选不可相提并论。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薛梅: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传递出的信息看,公推公选代表着基层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可以预期,公选的范围还会稳步扩大,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会更加成熟,公选的质量会进一步提高。至于将来能扩大到什么层面、什么范围,要依据我们的国情和党情而定,一切要从实际出发,改与不改要看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