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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首批弊案被告预计接近30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0: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家庭“世纪弊案”今天(12日)是否侦查终结备受瞩目。据指出,包括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案等首波侦结的案件中,被告可能就将近30人。针对陈水扁求刑的部分,检察官达成从重量刑的共识,但可能不会具体求刑。

  扁家所涉相关弊案中,首波侦结的有4大案,除发言人陈云南外,共有7名检察官分三组撰写起诉书。据了解,在机要费案部分,是由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沈明伦为一组负责;洗钱案部分,由检察官林嚞慧、越方如负责;竹科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则由检察官吴文忠、朱朝亮、李海龙3人一组负责撰写起诉书。

  目前检察官已撰毕结案书类,最快今日下午侦结,虽然外界分析,检方可能对陈水扁求处重刑。但据指出,检察官虽达成从重求刑的共识,但可能不会具体求刑,且全案公告后将陈水扁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由法官决定是否续押。

  至于起诉书的“厚度”,外界也不断“加码”,今日有媒体报道,起诉书中光是犯罪事实就超过150页。有检察官私下打赌,由于扁案错综复杂,起诉书极可能缔造500页的司法纪录,甚至还可能上看500页。

  首批侦结的4案中,台北地检署会配合特侦组,一同将南港展览馆案侦结,因此预料首波和扁案相关被告可能将近有30人。其中在机要费案部分,被告包括陈水扁、妻子吴淑珍、陈水扁任内出纳陈镇慧、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侵占公有财物、伪造文书等。

  海外洗钱部分,检方将陈水扁、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儿媳妇黄睿靓、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吴景茂之妻陈俊英、友人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等9人列为被告,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

  龙潭基地开发案部分,被告分别为陈水扁、吴淑珍、蔡铭哲及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等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贿罪。

  南港展览馆案部分,特侦组及台北地检署已协调共同侦结,特侦组将只负责吴淑珍、蔡铭哲涉案部分,台湾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力麒集团负责人郭铨庆及15名学者评审所涉案情由台北地检署侦结。

  据台北地方法院羁押陈水扁的裁定,特侦组认为陈水扁分别构成侵占机密费、诈领机要费、龙潭购地案收贿、洗钱等4项罪名,刑责分别为10年以上、7年以上、7年以上、5年以下,若采数罪并罚,很可能被检方合并求刑25年以上,依规定,合并刑期最高不能超过30年。

  报道称,陈镇慧及南港案中的被告郭铨庆、蔡尚清等7人,因犯后自白并协助突破案情,符合相关减刑规定,可望获得检方建请法院缓刑宣告;陈致中、黄睿靓因同意检方通过司法互助追讨在瑞士的2100万美元,加上协助洗钱对象为直系血亲,也可能获检方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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