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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三十年来人权思想在中国变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07:10  新华网

  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关键,以法治为保障,以稳定为条件,将生存权、发展权摆在首位,全面推进人权事业

  从被严厉批判,到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宪法原则,伴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人权理念和实践在中国走过一段飞跃性的历程。

  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是三十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见证人,也是中国人权思想研究的一线参与者与推动者。他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最快的三十年。改革开放突破了政治法律和思想观念上的“人权”禁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从禁区到“入宪”

  《瞭望》:三十年来人权思想在中国经历了什么样的变迁?

  董云虎:这三十年来,中国在人权思想观念上的变化是革命性的,经历了一个从批判人权、讳言人权到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国家宪法、党章的巨大转变过程。

  “人权”曾经是一个禁区。虽然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为实现中国人民的人权而奋斗,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促进中国人民的人权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在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内,我们不仅在宪法和法律上不使用“人权”概念,而且在思想理论上也将人权问题视为禁区。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一些重要报刊还发表过大批文章,强调“无产阶级历来对人权口号持批判的态度”。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党对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进行了再认识,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我们正确认识人权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1989年,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人权的指责,江泽民提出,要从思想上解决“如何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待‘民主、自由、人权’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我开始系统研究人权问题,于1990年出版中国第一本人权著作《世界人权约法总揽》,率先打破人权理论研究禁区。该书的出版立即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学术理论界的热烈欢迎。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明确指出,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中国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崇高目标”,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肯定了人权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地位,标志着我国在政治上突破了“左”的思想禁区。从此,人权理论研究迅速发展起来,中国人权观念的转变和实践的发展由自发走向自觉,进入了快车道。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和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党的执政理念之中。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的执政理念上升为国家的宪法原则。

  2006年3月,“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些标志性的事件说明,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理念,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

   中国社会最大的变化是人的命运的改变

  《瞭望》:您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人权的进步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董云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最大的变化是人的发展和人的命运的改变,是人权的历史性飞跃。

  西方世界在对中国的认识上有一个悖论就是,一方面大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奇迹和中国的崛起,甚至肯定中国创造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却对中国人权全盘否定,认为中国人权不但没有发展反而倒退了。这种认识显然是荒唐的。

  发展是靠人来推动和实现的,改革开放正是因为深刻改变了人、张扬了人的权利,才给中国发展带来了不竭的动力源。没有人权的发展和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中国如此持续高速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人权事业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同步快速发展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人权事业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如前所述,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进入党的执政理念,成为党和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着手制订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说明国家已经将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上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是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经过总结经验和深刻反思,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从而也就找到了一条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和发展人权的道路。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面推进人权。

  这条道路的特点是:在发展人权的基本方向上,坚持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立足于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促进人权的总体布局上,强调将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要地位,致力于促进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协调发展;在促进和保障人权的总体思路上,强调稳定是前提,发展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实践证明,以改革开放为最鲜明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促进中国人权行之有效的必由之路。

  三是实现了人权制度化保障的重大进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制订229件现行有效法律、600多件国务院现行有效行政法规、7000多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人权法律制度。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公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在制度化的轨道上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提高了人的生命质量和尊严。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大幅度改善,总体生活水平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和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以来,贫困人口减少了2.35亿,中国在过去25年中取得的脱贫成就占全球脱贫成就的67%。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了5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1月16日发布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2008》指出: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人类发展指数取得了划时代的巨大进步,中国人类发展指数从改革开放前1975年的略高于“低人类发展国家”水平的0.53上升到2006年的0.781,开始接近“高人类发展国家”的水平。

  五是扩大了人的自由活动空间。改革开放大大解放了人的思想,解放了人的个性,开阔了人们的眼界,拓宽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空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人民不仅拥有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广泛自由,而且在选择职业、设计自己生活等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拥有了广阔的自由空间。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多彩,个性得到了张扬,社会的活力大大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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