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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国人权发展?
董云虎:人权发展本质上是社会发展的问题,必然受制于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中国的基本国情就是中国人权发展的土壤,也是中国人权发展无法超越的客观现实条件。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拥有13亿人口、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社会发育不够完善的大国,这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在这样一个国家,要确保人权健康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实现充分人权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坚持适应而不能超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适应而不能超越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遵循而不能背离制度化法律化建设的轨道,使中国人权事业在改革、发展、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循序渐进地推进。
一是必须始终把发展作为中国的头等大事,把解决人民生存权、发展权摆在首要位置。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人权问题的关键。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化的实现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稳定就难以维持,人权的改善也就丧失了根本基础。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发展,又必须建立健全权利保障机制,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动力机制。
二是必须把改革作为促进人权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中国人权发展的必由之路。要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实现现代化,促进人权的发展,必须通过不断的改革,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要求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教育体制。
三是必须把稳定作为实现人权的前提条件,走法制化的道路。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条件,离开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什么改革、发展都搞不成,人权的改善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瞭望》:未来我国人权发展的重点在哪里?
董云虎:当前,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限制仍然是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由于发展不足和经济社会、城乡、区域、贫富发展的不平衡,中国在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社会公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着许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权问题亟待解决。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解决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公正的问题。从人权的角度说,就是要解决发展权和平等权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明确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的总要求,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就为中国人权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董瑞丰实习生周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