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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无保获释裁定书出炉 要求其不得动员民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14: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无保获释,15日晚间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书正式出炉,开宗明义就要求陈水扁必须准时出庭,同时不得动员民众,影响司法审判,可以说是另一种的“阿扁条款”。

  页数没几张的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书,上头说明陈水扁无保获释的理由。陈水扁无保获释,现在检方忙得焦头烂额准备提抗告,因为当初检方确实有疏失,裁定书上说,陈水扁是否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没显现在起诉书及相关卷证资料,在审理时,检察官也没有具体陈明或解释,所以没有羁押,但是法官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法官认为,陈水扁是卸任“元首”,依法由“国安局”派员24小时跟随,而且他在在岛内设有户籍,逃亡可能性低,再加上已经限制他住居出境出海,足以担保后续审理的进行。

  因此法院才会裁定无保释放,不过在裁定书后头,法院再次重声,如果陈水扁违反遵期到庭,不得挟群众不到庭的协议的话,就会再执行羁押。

  虽然在看守所待了32天,最后陈水扁无保获释,裁定书上种种但书,都是为他量身订作,也可称说是另类的“阿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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