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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张振琛)12月10日,震惊全国的“齐二药”案民事索赔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11名受害人最终共获得350余万元赔偿,但至今受害人家属却仍然没有拿到赔偿。昨日下午,部分齐二药案被害人家属及他们的代理律师陈北元到天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三院赔款。但由于齐二药公司是否收到判决书还没能确定,家属们的申请没能立即立案。
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宣判都过7天了,中山三院没有一点动静,我们只好申请强制执行了。”在假药事件中失去父亲的周先生无奈地说。12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11名受害人最终共获得350余万元赔偿。4名被告人(齐二药公司、中山三院、两家药商)必须在判决生效的3日内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但一审、二审判决之后,中山三院均表示不服判决,还要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
经过7天的等待,6名受害人家属只好到天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受害患者都是在中山三院治疗时使用了假药,中山三院首当其冲成了受害人索赔的对象,6名原告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三院赔款。不过天河法院告知受害人,终审判决书生效的日期起算与受害人的理解有所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每一位被告人都收到判决书后才能算判决生效。由于齐二药公司缺席整个审判过程,其判决书只能邮寄送达,目前还没能确定判决书是否已经送达,必须在确定之后,才能起算判决书生效时间,即目前判决仍未生效。
受害人家属赠送锦旗
昨日,受害人家属向天河区法院、广州市中院各送了一面表示感谢的锦旗。律师陈北元感叹:“案件的诉讼过程尽管波折重重,甚至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部发言人公开为医院辩护,但一、二审法院捍卫了社会基本正义,坚持了司法独立的灵魂和风骨。”他表示,对像齐二药案这样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件案件的审理,最能体现出一个地区的司法水平,甚至法治水平,广州市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做出了值得大家尊敬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