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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法首次确立精神损害如何赔偿
草案首次以民事立法的形式,对精神损害如何赔偿作出具体规定:“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权、身份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专家指出,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理念在立法中的具体体现。
对动物伤人的侵权案件作出了“最严格”规定。草案规定,如果违反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确立缺陷产品警示和召回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和仓储者的产品责任以及追偿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如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销售者请求赔偿等。
草案还规定,对利用网站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排污者应承担侵权责任等。
防震减灾法修订 国家财政支持地震保险
修订草案增加了对地震群测群防要加以引导的规定;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保险等内容。
专利法修订 有关部门可查扣假冒专利产品
现行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创造指的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的常委委员认为,它们的具体含义属于专利法的重要内容,应当在专利法中做出规定。草案二审稿为此作出了修改。草案还规定有关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假冒专利的产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
首次立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数量不断增多的形势,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力图建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制度。草案详细规定了“仲裁机构聘任公道正派的人员为仲裁员”标准、受案范围等。
统计法修订 企业违法将与信用记录挂钩
统计法修订草案建立了将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行为与其信用记录挂钩的法律机制: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如有拒绝、推诿或者阻挠统计检查等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将在信用系统中予以记录。
保险法修订 保险公司高管违法致损失将担责任
草案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等。
(新华社 本报记者 董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