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从陈希同到陈良宇:中国肃贪十年变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09:59  红网-潇湘晨报
从陈希同到陈良宇:中国肃贪十年变迁(图)
陈希同在被告席上。资料图片

从陈希同到陈良宇:中国肃贪十年变迁(图)
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发现陈良宇身陷其中。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周喜丰 实习生张玉锋 北京、长沙报道

  十年间,高官中箭落马者可谓多矣。

  1998年,陈希同被判刑16年;十年后,与陈希同地位相当、罪名一样,陈良宇被判刑18年。

  1998年7月31日,当陈希同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其带给人们的心理冲击是难以用“震撼”两字来简单概括的。

  自粉碎“四人帮”以来,在中国走上改革开放的轨道之后,还没有一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因为贪腐问题被法办。

  陈希同是第一个。中国历史中“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不再是一种侥幸。“无论是什么人,职务有多高,只要违犯法律,都将依法受到追究。”《人民日报》的评论阐述了一个法治国家的最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整整十年过后,2008年4月11日,另一名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滥用职权、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8年。

  陈希同案和陈良宇案虽有太多的相似点,但前后十年,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实现从权力反腐到制度反腐、源头反腐的变革。其中的变化,亦浓缩了改革开放30年来对于反腐败的理性认识。

  1995年4月27日,新华社一篇仅165个字的消息犹如平地惊雷:“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

  事后,人们得知,当年4月5日下午,在北京怀柔县的一处果园里,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王宝森饮弹自尽。王所用的枪,是他在二月份向市公安局要来的,理由是北京治安状况欠佳,他需要自卫。但他最后却将枪对准了自己。

  在王宝森畏罪自杀的次日,陈希同即向中央书记处呈交“引咎辞职报告”,但未获通过。在随后的20天里,陈希同三次向中央提出辞职,均未得到批准。4月27日,中央书记处同意陈希同引咎辞职,决定由中纪委第一书记尉健行接替陈希同的工作。

  王宝森以一颗子弹将自己的身后事一了百了,但活着的陈希同却没有那么“利落”了。

  因在调查王宝森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涉及陈希同,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撤销陈希同的职务。与此同时,中纪委对陈希同的问题进行审查。

  被拿下高官身份的陈希同,其真面目可谓惨不忍睹。两年之后,1997年9月,中纪委查明陈犯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报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以陈希同为轴心的22名涉案人员也被关进大牢,其中包括陈的儿子陈小同。

  十年前,陈希同落马

  1998年7月31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希同案。陈的妻子和小儿子陈小希坐在最前排的旁听席位置上。法庭的侧门打开,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作为被告人的陈希同走到了被告席上。这也是陈希同引咎辞职以来的第一次公开露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6年。一审判决后,陈希同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二十天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再次审理后,驳回陈希同的上诉,维持原判。

  1930年6月出生在四川安岳的陈希同有50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几乎经历了半个世纪以来北京沧桑巨变的所有重大事件,其政治生涯也从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一步步走上了自己的顶峰。然而,从巅峰到深渊也不过几步之遥。

  1998年8月2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刊发评论——《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评论说,依法惩处陈希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因经济犯罪而受到法律惩处的党政职务最高的干部,陈希同被依法惩处,另一个重要的意义在于,“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谁也不能无法无天。“这就是说,无论是什么人,职务有多高,只要违犯法律,都将依法受到追究。”

  评论最后说,“今后,如果有什么人还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恣意妄为,那就难免重蹈陈希同的覆辙。”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