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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转身,走向制度反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09:59  红网-潇湘晨报

  十年后,又来一个陈良宇

  十年过后,同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这篇评论的结语不幸言中。

  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7月,上海社保系列案案发。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发现陈良宇身陷其中。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做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

  9月23日,上海国际田径黄金大奖赛举行。陈良宇率上海一干官员出席观看了比赛。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会议决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察,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上海社保系列案波及上海政要、国企高管、民营富豪近30人,经历近两年的侦查和审理之后,在2008年3月25日迎来了最高潮——开庭审理陈良宇。公诉方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

  而此时此刻,与十年前审判陈希同案相比,中国的反腐格局、司法环境、社会心态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或进步。

  在两分钟的最后陈述中,和陈希同高喊“我有话要说”不同的是,陈良宇已能平静地面对法律的惩处:“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4月11日下午,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陈良宇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跟陈希同案在北京本地审理不同,陈良宇案是在天津审理的。高官腐败案件异地审判也是十年来反腐惩腐的一个突出变化。

  2001年10月,震惊全国的辽宁“慕马案”第一次采用了异地办案、异地审判的模式。该案先后有122名涉案人员被“双规”,6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的“关系网”可谓盘根错节,给办案造成干扰。

  此后,绝大部分的高官腐败案件开始实行异地审判。而不可回避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落马的官员级别中高官数量越来越多,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

  据统计,从1998年至今,正部级干部腐败超过10人,副部级、副省级干部腐败超过60人。而涉案金额亦从彼时的数万元、数十万元上升到数百万、数千万元。

  毫不夸张地说,腐败现象已成为大众最不能容忍、反应最为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中国的反腐斗争同样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十年转身,走向制度反腐

  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说:“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陈良宇案,《人民日报》在2007年7月29日再次发表评论——《中央对陈良宇的处理决定彰显反腐决心》。

  评论说,“陈良宇严重违反党纪政纪、乃至涉嫌犯罪问题,再一次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这便是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

  该评论还提到,陈良宇案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今天的不少违纪违法行为都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干出来的,有着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只有从源头上预防权力的各种腐败,从制度上制约权力滥用,我们才能确保权力秉公而用。”

  著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曾接受采访时说,体制上的问题造就了官场生态环境的恶化,要想反腐必须解决体制上的问题,建立高效能反腐制度和机制。

  李永忠介绍说,我国的反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运动反腐,频繁的运动确实解决了党内的一些腐败,但冲击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成了致命伤。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搞运动,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领导人的权力反腐,而权力反腐的好处是便捷,弱点是随意性大。”

  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历时四年之久的动议变为现实,这是我国将反腐重心调整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之后的一大举措。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反腐败的思路在继续推进,反腐败端口正在前移。”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宋福范撰文称,三十年来,中共初步形成了一套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体系,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先后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将反腐败斗争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中共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就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到2012年,中国将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联系陈希同案和陈良宇案的时代背景,两人的落马之于反腐败的意义,是恰好见证了中国的反腐败向制度反腐、从源头反腐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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