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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代表举报周良洛案获王岐山慰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14:47   民主与法制杂志

  在北京市人大代表位置上干了15年多、头发已经花白的沈梦培发现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的问题后,敢于当面直陈,在履行法律赋予一位代表职责的同时,更体现了敢于替弱势维权、敢于向强势“较真儿”的执著与勇气。

  - 本刊记者 侯兆晓

  质询 上地建材城为何被强拆

  2004年7月,北京海淀区上地建材城被强拆。

  2005年11月5日,沈梦培看到媒体上忽然登出“上地建材城状告海淀城管,索赔6亿”的文章,成为北京最大行政诉讼索赔案。

  作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聘请的监督员,沈梦培觉得此案非同小可,决定深入调查了解。

  经了解,沈梦培发现这起北京最大行政诉讼索赔案2004年起诉至海淀区法院以后,海淀法院不断接到一种“协调”意见,特别是海淀区行政领导到法院作“协调”;使海淀法院很难进行工作。“行政诉讼索赔”本身就是海淀区行政部门与上地建材城的“行政诉讼”,海淀区行政领导要到海淀法院作什么“协调”?

  为了此案得到依法、公平、公正的审理,避免干扰太多,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沈梦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第1371号代表建议:将“上地建材城状告海淀城管索赔案”移交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

  2006年12月6日,在海淀区征求意见会上,吴青、高扬、吴观乐、卫爱民、沈梦培等代表被邀请前来。沈梦培向周良洛提出质疑:“在你的领导下,7天之内就把上地建材城6万多平方米给拆光了。对于这样一个已经存在了11年的大型建筑,为什么能在一天之内通过城管监察大队、海淀区法制办以及法人区长的全部审批程序?随后进行的诉讼不仅给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还引发了标的额为6亿元的行政诉讼。如果法院判下来,这6个亿的赔款难道要海淀区纳税人为你们的违法行为买单吗?”

  刚开始,周良洛并不承认自己有什么失误。当沈梦培拿出强拆上地建材城的审批表时,表上审批的时间是2004年7月28日,而强拆的时间却是7月21日。看到此表,周良洛当场表示自己错了。

  实际上,周良洛下定决心强拆上地建材城的原因,是帮助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军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2004年中央政策规定2004年8月31日后国有土地不得协议转让)拿到这块地。

  同样是在“8·31大限”之前,周良洛一边强拆上地建材城给刘军“抢”地,一边却在弄虚作假给另一开发商张劲梅“保”地。

  2004年上半年,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瑞景清源公司)总经理张劲梅想将其开发的“北轻汽西厂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语城”,作为国家政策允许的遗留问题上报北京市有关部门,请求周良洛给予帮助。在周良洛的帮助下,此事办成。为表示对周良洛的感谢,赵劲梅邀请周良洛之妻鲁小丹到瑞景清源公司任招商部经理。2006年12月才和瑞景清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鲁小丹却在当年拿到了工资加分红共计29万元。

  2004年12月24日,上地建材城将海淀城管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审此案。2006年8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立案。

  2006年12月6日,沈梦培向周良洛提出意见:对已经实际存在了11年的上地建材城,为什么不能借鉴国外的做法让它合法化?你说没钱赔,只能赔政策。如此朝令夕改,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希望你能够在下次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之前,处理好此问题。

  迫于沈代表不断质询的压力,就在周良洛表面上说准备着手解决此问题时,2007年4月6日,周良洛被中纪委带走。

  直陈 “超市发”不能被托管

  北京超市发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发”)成立于1997年,由海淀区副食品购销公司、伍富商业连锁总店和果菜配送中心合并而成,隶属于北京超市发商贸集团,拥有跨国、跨省、跨区域连锁店110余家,2002年销售达到39亿元。

  在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入主之前,超市发的股权结构是,两大股东——大连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天客隆持股34.77%和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国有股34.77%,职工持股会占25.03%,剩下的股份为一些小股东占据。一直处于公司控制权争夺漩涡中的超市发命悬国有股转让。

  觊觎控制权的大商集团一直在与海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谈判收购其在超市发中持有的34.77%股权。物美充当的正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的角色。

  在2004年4月,在周良洛区长主持下,物美闪电收购北京超市发25.03%员工股、托管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34.77%国有股。物美实际掌控了超市发59.8%的控股权。

  据知情者透露,周良洛在朝阳区当常务副区长时,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就结识了他;周良洛去美国访问时,张文中利用他在美国的朋友给予热情接待。2003年,周良洛在海淀区当上区长,他就利用经营城市的理念来经营海淀区,让张文中到海淀区来吹嘘物美。张文中早就对超市发垂涎三尺,2003年初,他就到海淀区干部会上,发表过演说,提出投资20亿元,全面参与海淀区国有商业企业改造,整合海淀区商业;在两年内形成年销售额超过150亿元、国内领先的大型现代流通企业集团。当时,海淀区发改委的胡键主任指出:“请张文中先生拿出20亿元,咱们共同落实。”张文中只得尴尬地离去。

  然而,最后还是周良洛让张文中成功实现了扩张。

  了解到此事以后,沈梦培于2006年12月6日当面质询周良洛:“超市发作为海淀区的知名企业,34.77%国有股是从哪儿来的?是职工从无到有、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这些都是老职工的血汗钱,假如因为托管,造成收益降低、使职工权益受损,造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些区政府都考虑过没有?当然,万幸的是‘你没有卖超市发’,名义上还是海淀区政府的股权,物美只是托管。显然,超市发中海淀区的股权还是大股东,现在你还有权力收回来。这件事你应该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怎样处理听听人民代表的意见。”

  质询的第二天,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公告,张文中的代表资格已被终止。

  2007年初,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后,沈梦培提出请北京市国资委评估张文中托管三年的“超市发”,定为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01号代表建议。

  2006年11月12日,张文中正式接到中纪委通知,要求其协助调查。而坊间更感兴趣的是,张文中与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2008年10月18日,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志华单独或与情妇王建瑞共同受贿近7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的关系。

  刘志华案开庭前20天,物美集团前任董事长张文中案同在河北衡水中院低调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张文中涉嫌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及诈骗。知情者介绍,刘志华的关照让张文中的事业顺风顺水,物美集团香港上市时,鸣锣开市者正是刘志华。

  2008年10月17日,张文中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近日,沈梦培又向海淀区政府发出代表建议:“现在离超市发连锁公司回归的日子已不到3个月了,海淀区国资公司应该认真做好将超市发国有股权收回的工作。特别是做好领导班子的工作,让超市发连锁公司回归海淀区后,能够为海淀区和北京市多作贡献。”

  据知情者透露,正是因为以上这些问题,2006年底,周良洛一次很好的升迁机会被自己断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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