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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决定合并审理陈水扁家所有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01:05  中国新闻网

台北法院决定合并审理陈水扁家所有案件
  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左一)主持下午的新闻发布会,特别侦查组发言人陈云南(右一)向媒体介绍了侦查结果及长达二百零九页的起诉书基本内容,台湾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陈水扁等十四人提起公诉。中新社发 刘舒凌 摄

  中新网12月25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25日召开刑事庭案件审核小组会议,晚间决定陈水扁家所有案件将并入承审“国务机要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合议庭。若特侦组就陈水扁二度被裁定无保释放所提出的抗告案获台湾高等法院再发回重裁,届时将改由蔡守训承审陈水扁是否羁押。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陈水扁洗钱案等四大案受命法官何俏美25日上午提出签呈,要求将全案依“后案并前案”的方式,并给蔡守训的合议庭审理,但是遭到蔡守训合议庭以前案范围小、后案范围大为由拒绝。

  黄俊明表示,由于两合议庭协商不成,台北地院刑事案件审核小组在收到后案法官再签呈后,由刑一庭庭长陈兴邦召集刑庭庭长开会协商,中午12时到下午2时、晚间7时至8时两次开会,会中讨论认为全案由于牵涉到一人犯多罪与多人共犯一罪,且蔡守训的“国务机要费案”已开庭43次,已进入实体审理的部分,就诉讼经济来说,由前案审理较能缩短审理时间。

  因此,全部庭长一致通过认为应该“后案并前案”,由蔡守训的合议庭一并审理,会议结论立刻生效。黄俊明说,后案并前案的例子相当多,例如拉法叶案、新瑞都案、力霸案等重大瞩目案件都是。至于特侦组后续起诉案件是否也将并案问题,黄俊明表示,目前无法回答假设性问题。

  若押扁抗告重裁 将更换法官承审

  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台北地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后,台湾高院发回更裁。台北地院18日再度审理,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这两次判决都由被外界质疑“亲绿”的审判长周占春作出,因此引发舆论不满。

  如今扁案确定由蔡守训的合议庭接手,因此特侦组25日傍晚提出的二次抗告,如果再度遭到台湾高院发回更裁,届时将改由蔡守训的合议庭承审。

  并案审理可避免判决一罪两罚

  吴淑珍因涉及“国务机要费案”于2006年被起诉后,分案由台北地院审判长蔡守训同庭的法官徐千惠承审,全案还未审结宣判,特侦组又在本月12日起诉陈水扁等人涉及的“国务机要费”等四大案,由重金庭审判长周占春同庭的何俏美法官负责审理。

  扁家洗钱等案在分给周占春合议庭后,台北地院就有部分法官认为,两年前的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和现在的扁案,两案部分起诉被告相同、犯罪事实又有牵连关系,如果两案分开审理,就有可能出现后起诉案件同一被告,因为未和前案合并审酌,恐有“一罪两罚”之虞,违反规定。

  法官举例说,吴淑珍在两年前已因涉嫌诈领单据核销的机要费被查黑中心起诉,这次吴淑珍则被特侦组同时起诉侵占机密费及诈领机要费,若还是由蔡守训、周占春两个合议庭分别审理,诈领机要费的同一犯罪事实,就可能被判刑两次,于法不合。

  律师表示,在台北地院庭长会议确认所有扁案并给蔡守训审理后,有助于统一法律见解,问题已获解决,不过特侦组起诉的扁案范围远较两年前查黑中心起诉范围更大、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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