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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上海某镇的一幅2500余亩地块,自1992年12月被政府批准征用至2007年,在绝大部分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15年中6易其手,被一个名叫周小弟的上海地产富豪反复倒卖,从6亿多元倒到20亿元。直至周氏雇凶伤人案发被捕,其“空手套白狼”的倒地行径才大白于世。
昨日上午,前上海市政协委员、地产富豪周小弟涉嫌故意伤人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检方的指控,周小弟涉嫌故意伤害、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两项罪名。此案中的受害者,即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经理尹明华则开出了1672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要求。由于此案一共涉及9名被告,此次庭审将持续两天。
行凶指令:尽量打断腿
2007年11月6日,浙江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怎么也没有料想到,其进军上海地产业的努力却招来了一场“血光之灾”。西子公司旗下的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尹明华在从工地返回途中遭遇残暴殴打,其头部颅骨凹陷性骨折,全身多处骨折,经损伤鉴定为重伤。引发这场血案的是一块土地——位于上海某区的“三林懿德地块”。这块土地位于2010年世博规划板块,因得规划之利,7年间骤然升值近30倍。由于巨大的利益以及土地权属不清等原因,作为“三林懿德地块”的“合作开发”当事方角力数年,最终导致了这起震惊上海滩的雇凶伤人案。
起诉书显示,对于上海西子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尹明华的伏击,行凶者事先进行了周密计划。从2007年的10月底至11月初,行凶者人选、尹明华体貌特征、尹明华乘坐的别克轿车,一切信息陆续汇总到行凶者的手中。此外,为实施殴打,行凶者还准备了一块假车牌、一辆奇瑞轿车和5根长度约半米的自来水管。
参与殴打的人员曾大宇、贺恒心、涂洪见碰面后,3人试图造成追尾,引诱尹明华下车,然后实施殴打。
“方案”定好后,几名被告先后进行了两次袭击,但一次未遂。11月5日晚间,因为尹明华驾驶的别克车车速较快,曾大宇等人未能如愿。 11月6日下午2点左右,三林镇新华西路红旗村张家弄87号附近,尹明华的别克再次出现。根据起诉书上描绘,曾大宇发现目标后,立即向奇瑞司机刘小军发出信号,后者故意造成两车追尾事故。随后,贺恒心、涂洪见等3人对尹明华实施了殴打,而曾大宇和王维洪自称“仅仅看管着车子”。 贺恒心说,看到尹明华躺在地上不动了才收手。结果,尹明华的颅脑损伤、四肢四处骨折,伤势经鉴定属于重伤。
曾大宇称,找他“帮忙”的是原上海盛灵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伟,强调跟尹明华“有过节”,要尽量打断腿,但具体有何过节姚伟却并未细说。案发当晚,在一家饭店聚餐时,每个参与打人者从姚伟处拿到了4500元。
矛盾源自股权之争
在解释自己的犯罪动机时,姚伟称,“教训尹明华”是受李广奎的指使,而后者的身份为周小弟的贴身司机。
尹明华究竟得罪了谁?
根据检方指控,原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小弟和总经理徐建刚,通过倒卖三林“懿德项目”土地获得巨额非法利润,并欲控制负责该地块开发的懿德公司的经营而攫取更大利润,但此举遭到股东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强烈抵制。
根据尹明华的陈述,西子公司已累计向懿德公司支付了3.4亿元的土地转让费,但周小弟却迟迟没有为公司进行股权变更,同时却提高土地转让价格,企图获得更多收益。尹明华称,西子公司分别于2003年3月以及2005年两次购入懿德土地,其中第一次买地价格为60多万元/亩,第二次买地时,价格已经涨至110万元/亩。此后公司以土地换股方式要求获得32%股份。
另一份证人汪建汀的证词称,三林懿德是周小弟2001年左右获得的土地,后来陆续卖给4家不同的公司,其中包括环境集团。汪建汀称“卖给我们之后,周小弟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有过多次违法动作,并且股权的分配没有履行工商变更手续。” 此后,环境公司在项目公司所占有的股份超过了周小弟,但后者一直不同意去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无论是西子公司还是环境公司的股权都没有获得变更,项目也迟迟无法动工。直到2007年,土地政策日渐严格之下,如果项目再无法动工,则面临土地被政府收回的危险。
尹明华称,2007年3、4月份,项目开始启动,此时项目实际股权所有人应该是两大股东环境公司和西子公司,周小弟实际在公司中股份比例已经非常低。为此,西子公司和环境公司一度决定联手,在当年10月下旬起诉,要求解决与周小弟之间的股权纠纷。在两家公司看来,这场官司必赢。
案发前试图“拆台”
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获悉“三林懿德”小区一期工程将于次日举行开工典礼,而自己作为项目的大老板居然未在邀请之列。尹明华称,由于周小弟不愿意他人知道他实际上已经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以希望开工仪式不搞,或者即使搞也在小范围内进行,最好不要让外界知道。
当天,周小弟纠集了徐建刚、李广奎前往工地“拆台”滋事。当日在工地现场办公室,一言不合的周小弟一行人拎起椅子,砸中了会议桌。其中姚伟甚至踢了对方的彭姓负责人一脚,缘由是“跟我老板说话时态度要客气些”。起诉书上称,在前往工地的途中,周小弟曾授意李广奎教训尹明华。李广奎回忆,周小弟和徐健刚坐在车里,周就在车里发了火,说“名誉遭败坏”,要教训尹明华。
随后,李广奎指使姚伟伺机殴打尹明华,并由徐建刚提供了驾驶车辆的车牌号。姚伟称,在实施殴打尹明华之前,李广奎交给他一张写有尹明华车牌号的纸条。
周小弟承认“故意伤害”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周小弟称“基本属实”,但始终不愿承认“指使他人实施殴打”。
周小弟在庭审时说,2007年8月27日,得知三林懿德地块即将举行开工典礼,由于自己未受邀请之列,所以前往工地探探情况。
“虽然自己在8月27日当天去了两次工地,但既未打人,也未‘拆台’,我没有理由去教训对方,而且我方究竟来了多少人也不知情,”周小弟说,“关于开工典礼的纠纷,当晚已经顺利解决,次日我还在典礼上发言,再未发生过任何冲突。而在得知殴打发生后,我当即骂了他们。”
按照周小弟的说法,尹明华遭殴打时,自己在重庆开会,对于尹明华的遭遇完全不知,甚至此前也不认识他,之间也没有个人恩怨。
而在尹明华缘何遇袭上,周小弟认为,自己曾随口讲了句“气话”要教训对方,但手下居然当真,实施了殴打,这一行为并非受自己指使,而且也并非故意。
周小弟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李广奎的交待中,曾两次提及“替老板出气”,所以并没有证据表明,尹明华的遇袭是受周小弟和徐建刚的指使。
而根据尹明华苏醒后的口供,周小弟“教训”合作对象已经不止一次,此前,环境公司负责人汪建汀就曾遭遇陌生男子袭击,也因此被怀疑是周小弟暗中做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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