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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索赔1600万 庭审现场周小弟称记性不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05:03  东方网

  被害人索赔1600万

  此案中的另一被告、懿德前任总经理徐建刚也否认了自己“故意伤害”。由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者尹明华则向周小弟等9名被告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672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徐建刚称,自己未授意李广奎打人,也未向他提供过写有车牌号的纸条。只是在开会时曾有过争吵。

  检方认为,周小弟、徐健刚、姚伟等9名被告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事附带民事法庭调查的开始,被害人尹明华的诉讼代理人便一一列举了包括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残疾补助费、聘用协议等各种赔偿费用,共计1672余万元。

  对此,周小弟和徐健刚的代理人均不同意这一赔偿请求。“因为故意伤害的事实,所以这一赔偿请求没有事实依据,而且对方的证据不充分,单据中掺杂着许多应为自理的费用,这一赔偿要求缺少法律依据。”代理人认为。

  据新华社报道,现年51岁的周小弟是上海浦东人。据称,周小弟早年曾与同乡合伙养猪,是上海滩知名的“养猪状元”,一度成为上海慈善界名人。

  另据公安机关透露,周小弟早在1982年8月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现场

  案件诸多细节称“记性不好”

  当天周小弟妻子和女儿出现在庭审现场,各位亲属表情平静。周小弟下午时出现接受公诉人员以及律师问话,现身时周小弟身穿西装,戴金丝眼镜,回答问题时一口浦东口音普通话。

  周小弟在开庭过程中否认雇凶伤人罪,从头至尾宣称从未授意司机报复受害人尹明华;另外一项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也被周小弟当庭否认。

  开庭期间周小弟表示自己脾气不好,容易冲动,他多次强调自己耳朵不好听不清公诉人员陈述,同时案件中诸多细节以自己“记性不好”进行推托。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周小弟称“基本属实”,但始终不愿承认“指使他人实施殴打”。

  周小弟一案始发于2007年11月6日,至今警方以及公诉机关调查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此前2008年5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已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递交了《起诉意见书》,侦查卷宗多达88册。

  由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者尹明华向周小弟等9名被告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672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检方指控

  涉嫌故意伤害罪

  检察机关指控,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懿德公司”)董事长周小弟、总经理徐建刚因上海市浦东新区懿德居住区(一期)开发等事与杭州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子公司”)及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产生矛盾,2007年8月27日,周小弟纠集徐建刚、司机李广奎至上述工地滋事,并授意李广奎指使上海盛灵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伟等伺机殴打西子公司懿德项目负责人尹明华。

  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据检方指控,2001年4月,周小弟以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名义从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受让三林懿德地块2536.048亩土地使用权,同年5月成立懿德公司。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间,周小弟、徐建刚共谋以“联合开发”名义按每亩人民币57万元至125万元不等的价格将上述地块分别非法转给上海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子公司、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环境公司。懿德公司及周小弟控制的其他相关公司先后收取上述单位支付的款项共计20亿余元。

  总经理徐建刚被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罪

  此外,懿德公司总经理徐建刚还被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罪。据查,2001年11月至2002年6月,徐建刚利用担任懿德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截留、假借支出绿化费等手段,分别将644.5万元公司资金划入其他两家公司,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将上述钱款非法占为己有。

  延伸阅读

  揭开2536亩土地6次倒卖利益图

  据新华社上海电 位于上海某镇的一幅2500余亩地块,自1992年12月被政府批准征用至2007年,在绝大部分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15年中6易其手,被一个名叫周小弟的上海地产富豪反复倒卖,从6亿多元倒到20亿元。直至周氏雇凶伤人案发被捕,其“空手套白狼”的倒地行径才大白于世。

  “雇凶伤人”案发,同时揭开了周小弟控制的三林“懿德居住区项目”6年来以“合作开发”为名变相炒卖地皮、从6亿多元炒到20亿余元的惊人灰色交易。

  1992年,三林辖区由原上海县划归浦东新区,上海县则撤销并入新成立的闵行区。区划调整前夕,当地政府突击批地,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获批征用三林红旗村、懿德村土地共合2536亩。但直到2001年,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没有支付一分钱土地出让金,也未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有的只是政府发给的立项批文。2001年4月,国企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改制,将地块以每亩25万元,总计6.34亿元的价格,转予周小弟名下的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同年5月,周小弟成立“懿德公司”,名义上负责该地块的“开发”。巨幅土地第一次转手成功。

  但周小弟无力支付有关款项。凭借一纸批文,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他竟然连玩5次“空手道”——

  2001年9月,懿德公司与上海阳光新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阳光公司先后支付了3.38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900亩土地的空头支票。

  2002年5月30日,懿德公司与西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小区项目协议书》、补充协议,“西子”共支付了3.44亿元,换取周小弟无法兑现的800亩土地,随后又折算成20%懿德公司股权。

  2002年6月,在一边与西子公司商谈转让地块部分土地的过程中,周小弟又与上海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最终,欣荣公司支付了2.4亿元,既未拿到土地,也未拿到懿德公司的股权。

  经过这3次转手,周小弟用新股东入股的钱不仅付清了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转让款6亿多元(周自己只付约7000万),而且已赚得3亿元净利。而周小弟所依凭的仅仅是一纸土地批文。但周小弟并不就此收手,而是一直拖延执行上述协议,继续实施第四次倒卖。

  2004年2月,周小弟又瞒着几家股东,将三林懿德项目的经营权委托给“上海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甚至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都交予该公司。“交易市场公司”前后向周小弟支付3.17亿余元。其中2亿多元被周小弟等人挪作他用。

  欲壑难填的周小弟又着手第五次倒卖:2004年10月至2005年底,周小弟与上海环境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将地块中的1250亩土地“转让”给后者开发,后者共支付了11.2亿元。蹊跷的是,国企环境公司不直接受让,而是通过一家叫上海春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来受让。

  据公安机关侦查,周小弟通过懿德公司先后将三林懿德地块2536亩土地的开发、收益权倒卖,地皮价格由最初的每亩25万元爆炒到每亩57万元至125万元不等,整个款项高达20亿余元。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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