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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2月28日讯 陈水扁告发李登辉洗钱,特侦组已签分“特查”案侦办。检方查知,刘泰英曾使用陈国胜、李忠仁的帐户,帮李登辉保管金钱和从事秘密外交,初估两个帐户进出逾一千万美元,将追查资金来源和用途。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告发李登辉涉及海外洗钱时,交给检方“巩案调查报告”及新瑞都案中未曝光的陈国胜与李忠仁笔录;特侦组对两份笔录为何流出及扁如何取得,也将一并了解。
台北地院06年6月底审结新瑞都案的判决指出,陈国胜、李忠仁帐户曾汇台币两千万元到菲律宾,是刘泰英奉李登辉指示要给当时菲国总统候选人艾斯特拉达的政治献金。陈、李两人到底要算是李登辉或刘泰英的人头,尚待厘清。
新瑞都案判决书指出,李登辉委托刘泰英保管两千余万元选举保证金,刘将钱存入陈国胜、李忠仁在中国信托银行城东分行的帐户;98年5月李登辉交办刘泰英由国民党捐款一百万美元给艾斯特拉达,刘泰英先向旅菲华侨借钱捐款。
同年8月刘泰英要求台凤黄宗宏、尖美张国福捐政治献金共五十二万美元,汇入宏国集团副董事长林鸿道的菲律宾首都银行帐户,从陈国胜、李忠仁帐户提领两千万元也汇到林鸿道帐户,凑足一百万美元还给旅菲华侨。
据指出,陈国胜为新瑞都案出庭作证时表示,帐户内的钱是他投资理财所得,但无法交代钱的去向和用途。李登辉则作证说,曾将选举保证金交刘泰英保管,但不知刘如何运用帐户及款项。
特侦组正逐笔查核,将要求陈国胜、李忠仁提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