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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最快29日重裁陈水扁羁押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8日14: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撤销台北地院无保释放陈水扁的裁定,发回更裁。台北地院高层指出,由于承审合议庭须详细研究案卷,预计最快明天才有可能开庭审理,并传唤陈水扁到庭。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中午说,上午10时20分左右已收到高院裁定书及相关案卷,并通知合议庭3位法官,由于案卷繁多,且合议庭上周才接手本案,所以“必须花一点时间研究”。

  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台北地院审理后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后,高院发回北院更裁。北院18日仍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再度提出抗告后,高院裁定发回北院更裁。

  高院裁定书指出,根据检方起诉书及证据清单,陈水扁涉犯贪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证之虞;原审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有违理论与经验法则,且有违司法正义实现,依法不合。

  台北地院原本由金融专庭审判长周占春所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扁案,并两度裁定无保释放陈水扁;不过,北院25日召开庭长会议后,决定依“后案并前案”原则,将扁案并由原机要费案承审合议庭审理。

  黄俊明表示,扁案合议庭由受命法官徐千惠、审判长蔡守训、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由于特侦组这波的起诉范围大于原机要费案甚多,且高院嘱咐“原审法院应本于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适裁处”,合议庭势必仔细研究案卷后,再开庭审理。

  台北地检署部署扁案的公诉人选,初步倾向由主任检察官李嘉明、林丽莹、检察官林怡君、林达4人负责到庭论告,另一主任检察官林勤纲也将从旁协助。

  另外,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与北检检察长林玲玉会商后,也决定依法院审理进度,指派主办相关案件的检察官前往法院莅庭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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