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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卫平罪行严重自首不轻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01:06  生活新报

  余卫平三罪并处死刑

  三项罪名算下来,涉案金额近亿,余卫平可谓罪恶深重,也是此案三人中犯罪数额最大的。2000年至2007年间,余卫平在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铜股份副董事长、云铜贵稀董事长、云铜地产董事长等企业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权转让、预付货款、原料采购、工程承包等业务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分别多次非法收受昆明自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自更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23万元、澳元60万元、美元458061元。

  2005年10月和2006年6月,余卫平利用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南云晨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明晨公司董事长职务便利,个人决定由云晨公司和明晨公司将公款借给个旧市新源有色金属280万元,借给合丰公司2380万元,共计266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余卫平伙同他人,将合丰公司从越南进口的铜精矿销售给明晨公司,并达成所得利润分配的口头协议,余卫平利用职务便利,故意违反云铜集团内贸铜精矿价格管理规定,恶意提高收购价格,以增加成本的交易方式骗取云铜股份的货款41251584.09元。

  虽然,截至2006年9月,余卫平所涉及的两次挪用公司的款项均已归还,昆明中院还是认定其挪用公款罪名成立,余卫平曾经不承认贪污4000余万元货款的行为,最终也被认定为贪污。余卫平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行严重自首不轻罚

  余卫平在庭审中曾经说过,他在接受调查期间曾经检举邹韶禄,自己有立功表现,其律师也曾经辩护称,其检举邹韶禄,并且存在自首情节,并且全部赃款已经追缴,应予以从轻处罚。立功,公诉机关予以了否认,而自首和赃款的追缴上,公诉机关也予以了考虑,建议法庭考虑从轻处罚。但是,法庭最后的认定,让余卫平没有想到。法庭认为,余卫平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然有自首、赃款已追缴的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仍应依法严惩。

  法庭最后判决余卫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罪名判下来,余卫平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余卫平恶意提高收购价格,以增加成本的交易方式骗取云铜股份的货款4000余万元。“合伙人”劝他价格定得太高可能不好,他还自信地说,“我有谱气”,对于法庭的判决,他曾经也有“谱气”,在庭审和宣判之前,看起来都是信心十足的余卫平一听到法庭的判决结果,脸色立刻就变了,“执行死刑”的结果可能是他所没想到的。

  汪建伟贪污受贿罪被判20年

  对于汪建伟,法庭查明的事实是,2003年至2007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设计、承包、施工等经济活动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16家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共计价值人民币439.24万元,美元1.4万元。2005年,被告人汪建伟在担任云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及鸿泰公司副总经理时,代表云铜房地产公司与承揽方景观公司签订、履行“时代风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中,私自以云铜房地产公司投资其它项目需要经费为由,与景观公司总经理范雁宇协商后,以虚增工程量的手段,套取云铜房地产公司工程款500万元,秘密放在景观公司由范雁宇保管,2007年10月,汪建伟提取该笔款项中的100万元现金,用于个人购买别墅。

  法庭认定,汪建伟收受回扣或好处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同时其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公款用于个人购房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考虑到汪建伟的犯罪事实、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退缴赃款情况,法庭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汪建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另外涉案赃款人民币539.24万元、美元1.4万元中不足的部分将继续追缴。

  昨日宣判后,邹韶禄、余卫平、汪建伟三人均未表示上诉,但邹韶禄的辩护律师马军表示,是否上诉还要等邹韶禄与律师商量后才能决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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