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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3位律师提出三点意见抗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10:27  人民网

  人民网1月6日电 扁三位律师终于在昨日前往台北看守所征求陈水扁同意后,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抗告的诉求包括换法官违法、特侦组无抗告权、陈水扁无串证逃亡之虞等三点,只是这三点都跟在开申押庭上的论述差不多,这样就想带回陈水扁,似乎没那么容易。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特侦组在去年2008年12月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案件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合议庭审判长周占春两度无具保释放陈水扁,随后周占春申请后案并前案审理,台北地院在12月25日扁家四大案,并案移给承审吴淑珍机要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承审,随后特侦组二度提出抗告,“高院”撤消原裁定发回北院更为裁定,合议庭在12月29日重开羁押庭,30日凌晨,蔡守训裁定将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

  拿着陈水扁亲笔签名的抗告书,律师郑文龙来到台北地方法院正式提出抗告,痛批陈水扁羁押是政治力干预司法,希望能够释放陈水扁。郑文龙表示,这是一个台湾司法史上一个司法重大挫败事件,这不是陈水扁挫败,是台湾社会的挫败。

  有别于上一次抗告没有征求陈水扁同意,这次为了尊重陈水扁,陈水扁委任律师之一石宜琳特地带着抗告书到台北看守所给陈水扁签章,抗告书全文60余页,其中抗告的内容包括主要三点:

  第一、台北地院更换法官违法,律师认为北院仅经过庭长会议,就并案换法官是司法干预审判;第二、特侦组没有抗告权,因为之前法官周占春就已经裁定释放,特侦组根本没有申请抗告权利;第三、陈水扁没有串证逃亡之虞,因为陈水扁每次出庭都有到,而且特侦组没有提出实质逃亡证据。

  律师团除了抗告,更拟出了救扁三部曲,如果抗告失败,将会向法院申请解除羁押扁,但蔡守训都裁羁押了,要改变这也不容易;另外,第三点则以陈水扁名义,就检方无权抗告以起诉案件申请“释宪”,这恐怕也得花上好一段时间,因此律师团和扁办虽然多管齐下,希望在农历年前再次把陈水扁带出来过年,恐怕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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