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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白宫举报人疑遭区委书记迫害死亡事件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18:24  新华网
阜阳白宫举报人疑遭区委书记迫害死亡事件始末
资料图片: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办公楼,被当地群众称为“白宫”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阜阳白宫举报人疑遭区委书记迫害死亡事件始末
资料图:原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合肥1月6日电题:“白宫书记”现形记

  “新华视点”记者 程士华、王圣志

  一个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动用检察、纪委、公安等机关干部,罗织罪名,陷害报复举报人,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

  此人叫张治安,原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案件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将开庭审理。

  张治安为何能一手遮天,把司法等部门作为逞一己之私的工具?司法部门为何迎合“一把手”旨意、执法犯法?张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而举报人反映的张治安经济问题为何至今没有调查结论?案件的背后,每一个问号都令人深思。

  区委书记“举报”举报人

  早在2007年初,媒体报道颍泉区耗巨资修建豪华办公楼,因外形颇似欧美建筑风格,被称为“白宫”,而张治安被称为“白宫书记”。李国福在张治安手下工作多年,后二人关系恶化。李国福掌握着张治安违法乱纪的第一手材料,并多次进京举报张治安。

  根据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认为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的意图。张治安要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严厉查处李国福的经济问题。

  张治安为达到陷害报复举报人的目的,收集相关材料,拟定《特大举报!!!》的标题,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和雇凶杀人举报材料,分别寄送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张治安要求公安局调查《特大举报!!!》中的李国福雇凶杀人情况,纪委调查李国福有无受贿问题,区人事局调查李国福子女参加工作手续是否存在造假问题。

  2007年8月24日,经汪成授意,颍泉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在检委会上建议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进行立案。汪成表示同意立案,并向与会人员说区委领导很重视。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立案,并决定对李国福刑拘、搜查。

  8月26日中午,检察院抓获李国福,搜查出举报张治安的材料。当晚,汪成把举报材料交给张治安,遂确认此前的举报信系李国福所为。张治安召集汪成、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局长万传红、区纪委书记赵学民,布置分工调查李国福及其家人的问题。

  为进一步实现张治安陷害李国福的目的,汪成对审查逮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承办人在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违心向检委会汇报建议逮捕的审查意见,导致李国福于9月7日被错误决定逮捕。

  举报人双目失明死于狱中

  李国福被逮捕后关押在阜阳市看守所。由于李国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疾病,不符合关押条件,看守所遂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但是,汪成拒绝了看守所的提议。

  汪成听从张治安安排提审李国福,审问出了举报信的来源,威胁随时可以处理清退李国福子女的工作,向李国福施加压力,要求其不得再说有关张治安的问题。汪成许诺,只要配合就会得到从轻处理,否则就要处理其亲属。无奈之下李国福向张治安写了“悔过书”,请求得到原谅,并请求放过其家人。

  李国福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汪成又向公诉部门施压,公诉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本应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未认真审查即仓促结案。2008年2月底,汪成在讨论是否对李国福提起公诉的检委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部分贪污事实经请示已得到市检察院认可。3月4日,区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张治安多次向颍泉区法院院长了解案情,并授意重判李国福。

  李国福于同年3月13日在监狱自杀死亡。据李家人透露,李死亡前,双眼皆瞎。

  李国福的死亡,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和质疑。4月底,中共安徽省委、省检察院派员调查此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7月14日指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

  7月15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此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治安、汪成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该案已经于日前侦查终结,反渎职侵权部门以涉嫌报复陷害罪将该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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