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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原市委书记受贿犯罪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14:26  法制与新闻

  石中原/文

  “翻供贪官”难卸死缓罪责

  2008年12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世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拆迁安置、规划设计、解决拖欠工程款、调动工作以及减免税费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且其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贿数额亦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又拒不认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面对终结自己政治生命的庄严判决,曾经权倾一方的陈世礼,无奈地在宣判笔录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但陈世礼极为强烈地表示不服判决,坚决要求上诉,并在笔录上连写三个醒目的“冤”字。

  利用手中权力与开发商形成利益“联体”

  陈世礼受到法律的审判,到底冤还是不冤?事实胜于雄辩。

  现年57岁的陈世礼,户籍地为马鞍山市花山区。1983年10月,年纪轻轻,他就成为马鞍山市化工局党委副书记;1986年9月又任马鞍山市机构改革人事安置小组副组长;1988年1月先后任马鞍山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1991年11月任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部长;1994年12月任马鞍山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1 998年4月任马鞍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9年1月任马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4月调任淮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任市长;2003年4月升任淮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直至案发。

  从公诉机关指控和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看,陈世礼走上犯罪道路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其利用手中权力与开发商结成利益联合体,通过为开发商提供服务,然后索取并收受开发商给予的财物。

  自2001年4月至2006年下半年,陈世礼利用其担任淮南市市长,市委书记职务的便利,接受A建筑工程局六公司原总经理王良的请托,为其承建淮南市的四项建筑工程以及为解决拖欠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陈世礼先后十次索取、收受王良给予的人民币40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1.98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部,以及85万元的房屋装修工程款。

  2001年至2003年期间,陈世礼利用职务便利,接受B公司董事长曹康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淮南市委商贸文化广场提供帮助。2003年5月份,陈世礼到该商贸文化广场视察时,向曹康索要门面房一套,价值100万元人民币。

  2001年至2006年期间,陈世礼又接受C公司总经理王冠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工程、承建安置房、筹建混凝土公司、收购煤矿、制药公司新厂区用地,以及规划小区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十四次收受王冠所送钱财128万元,还通过其妹夫沈亮收受王冠所送的100万元。

  表面上看,身为市长、市委书记且兼任淮南市规划委员会主任,掌握着该市大型规划项目审批大权的陈世礼,其所行使的协调权、指挥权、决定权、批准权等,都是为了当地的招商引资和建设发展,但背地里却大量索取、收受服务对象送出的巨额钱财。说一句话可以得到数十万甚至百余万的利益,签一个名能够即刻换来真金白银。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已使陈世礼沦为开发商的金钱“奴隶”。

  家风不正成为陈世礼腐败犯罪的“推力”

  在陈世礼受贿犯罪过程中,其妻子、妹夫的“推力”作用不能忽略。

  俗话说得好,“妻贤夫祸少”。而身为陈世礼妻子的孙桂兰却忘记了这一点。她除参与接受贿款再转告陈世礼外,还负责收存管理陈世礼交给的受贿款物。更有甚者,她能够直接以书记夫人的身份出现,帮助送礼者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而被协调者慑于陈世礼的权势,对孙桂兰提出的要求只能委曲求全,让利讨好。

  陈世礼有两个女儿,次女陈燕在北京工作。2002年下半年,陈世礼去香港开会途经深圳时,女儿陈燕提出想要一台电脑使用。陈世礼便让前往看望自己的A公司老总王良帮助购买。王良即安排购得一台价值1.98万元的索尼牌笔记本电脑送至陈家,后陈世礼将该电脑交给陈燕使用。

  陈世礼还有一个妹婿叫沈路。2002年底,已经与陈世礼交上金钱关系的C公司经理王冠,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沈路,并得知沈路是陈世礼的妹夫。在与沈交谈中,沈路主动提出想去C公司工作的想法,王冠考虑在公司今后发展中需要陈世礼的关照,想利用沈路的这层关系铺平与陈世礼接触的途径。于是很快安排沈路到公司上班,并任命其为C公司副总经理。此后在沈路的运作之下,陈世礼为C公司开发工程的规划审批,以及用地拆迁等方面倾力予以安排和关照。使得该公司获利颇丰。

  沈路到C公司上班几个月后,便要公司给他在淮南买房子。王冠等人商量后认为可能是陈世礼的意思,便决定以买房的名义送给陈世礼一些钱。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王冠给沈路20万元钱,让沈买房子与其岳母(即陈世礼的母亲)同住,并将此情况向陈世礼作了汇报。2004年以后王冠又分几次给了沈路80万元,并告知陈世礼,陈世礼均说已从沈路处得知。沈路收钱后,陈世礼先是安排他不要在马鞍山买豪华别墅,后又让沈路以自己的名义用20余万元在马鞍山买一套普通住房,并把陈燕列为房屋共有人。2005年陈家打算在北京给女儿陈燕买房子,陈世礼又安排沈路给了陈燕20万元。

  正是在陈世礼妻子、妹夫等人的影响下,陈世礼利用权势谋取私利的欲望更加膨胀。这种无形的推力已经使陈世礼自缚的法律绳索越拉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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