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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该不该参与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11:55   南方新闻网

  一直关注三鹿赔偿问题的法律人士对赔偿方案表达了不同意见。

  致力于帮助受害者维权的志愿律师陆军撰文说,方案虽然姗姗来迟,但总算给了广大受害者一个答复,也给了我们所有人一个答复。他认为,奶粉企业出资成立医疗基金,以报销支付患儿的后继诊疗费用,是正确的一步,符合了民间社会的呼声和期待。

  陆军同时认为,只有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的赔偿方案才是合理的方案,这是此方案最大的程序缺陷,“既然奶粉事件的赔偿问题关乎到千千万万家庭、牵动千千万万人心,就更应该集思广益,让受害者、律师、公益机构、相关协会、媒体、经销商等充分参与,最终形成公平合理、有操作性并被各方认可和接受的赔偿方案。”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河北发放的赔偿文件包括两份协议,一份是《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实为赔偿协议),另外一份是《拒绝接受患儿赔偿金登记表》,后者写明“由于患儿病症严重,发放的赔偿金数额不能接受并拒绝签字,我将依照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诉讼。”这被视为一个鲜明的进步,北京邮电大学法学院教师许志永表示,这意味着如果不接受这个赔偿建议,诉讼的大门仍然敞开。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已有200多名患儿家属表示准备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政府为三鹿事件埋单的作法也引起了公共管理学者的争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此次事件肇事者的主体是三鹿奶粉的生产商和销售商,他们应该承担赔偿主体的角色,而政府部门在其中主要扮演的是敦促和协调者的角色。”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在接受其他媒体记者采访时说。

  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吴江表示,“虽然政府是以花全民的钱的方式来承担责任,但我们不能说政府替企业垫付,不要忘了政府监管不利的责任,这是它必须负责赔偿的原因。”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成福眼中,从政府公开三鹿问题到公开其他乳制品企业的问题,从问责官员到审判田文华,再到元旦收到22家问题奶粉企业的致歉短信,他看到的都是政府的亮色。“过去遇到坏事总是藏着,现在冒着失去‘中国制造’的巨大风险公布信息,这是政府对芸芸众生负责的价值转变。”

  (本报记者叶伟明、何海宁对此文亦有贡献)(作者: 赵凌 发自北京 来源:南方周末网络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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