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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农村医生 得有本科学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9:2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9日讯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今年,省政府一号文件关注啥?答案是:关注乡镇卫生院的改革。6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我省将加快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改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力求让村民“小病不出村”,能就近就好医。

  农民用药将会更便宜

  

  根据《意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标准,由财政全额核拨,试行取消药品加价,推行药品“零差率”改革。因此,农村药品有望更便宜。

  同时,我省将建立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通过该系统,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也能看上专家。该系统今年会先覆盖到中心卫生院,再逐步覆盖到一般卫生院。

  3年内人均公卫经费6元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确保乡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所需经费。至2012年,各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的经费投入,力争达到按农村常住人口计算年人均6元的水平。

  乡村卫生院在原有的预防保健组基础上组建公共卫生科,做好疾病控制、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公共卫生职责。卫生院还将配有专职公共卫生人员,逐步为农民提供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

  农村卫技人员工资有补助

  根据《意见》,我省卫生院今后将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甲类卫生院,指常住人口在10万以上,或床位在100张以上且床位使用率在70%以上的卫生院。乙类卫生院,指中心卫生院或现有床位数在15张以上且使用率在70%以上、年门诊人次在1万人次以上的一般卫生院。丙类卫生院是一般卫生院,主要分布在山区,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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