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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以长刀决生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12:27  新世纪周刊

  愿以长刀决生死

  在发起决斗书之前,彭北京曾仔细考虑过如果对手应战,自己对取胜有充足的信心。

  尽管实际年龄已经59岁(幼时为读书改小了年龄),但彭北京身高1.79米,体重90公斤,魁梧壮硕。还在读高中期间,他就两次通过飞行员的选拔测试,虽然最终因出身不好没能如愿,但良好的身体素质如今仍令他打架不输于一般小伙子。他的臂力尤其惊人,每次出差,彭北京都带着练习臂力的拉力器,有空就拉几下锻炼一番。

  几天前,在长沙某电视台的节目录制现场,彭北京依次与五个不服气的小伙子掰手腕,大获全胜。

  在决斗书中,彭北京提出要在当地最热闹的广场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的方式决斗。并且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进行见证,而决斗的结果要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不受法律约束,决斗过后,互不再追究。

  “绝对能够胜出。”彭北京说。虽然在决斗书中自称“体力不如尔等”,但这更像是诱敌出洞和博取同情的计策。中等身材、长期坐办公室的李晓龙和郑建华,在运用实体武器对彭北京进行打击上,显然并不在行。

  但彭北京认为,他的两位对手之所以会落败,主要原因不在于此,而是在于他们“做了亏心事,自然没有气势”。

  11月24日,彭北京在社区和博客,公开发布了这份《决斗书》。他在文中称呼对方为“阁下”,并模仿了文言文的写作风格,整篇文章观点尖锐,颇显文采,但行文略微艰涩。这令不少网友质疑该文的真实作者。

  “此文是我自己一手写成。”彭北京说。他高中时代成绩十分出众,文言文功底颇佳,写出这篇文章不足为奇。除了这篇文章,彭北京还在博客上发表了《我为何要与郴州中院的法官决斗?》的近万言长文,详细描述他的案子在郴州中院遭遇的种种不公。

  决斗书在寄往郴州市中院后,一直没得到回应,彭北京不得不又找上门去,想询问对方是否应战。但中院的门卫告诉他,自从决斗书发布后,因为担心碰到彭北京,李晓龙的车就不走法院大门,而改走后门了。彭北京最终也没能从这位受邀请的“对手”那里得到明确的答复。

  并非为生活所迫

  《决斗书》发布后,跟帖无数;彭北京的博客上,该文点击十几万次,留言数千条;该文还被转贴到其他200多个网站,并在这些网站引起了热议。

  十几年间为一个案子的翻盘费尽心思,受到了各种挫折却始终不放弃,彭北京因而被很多人猜测是为生活所迫,需要通过各种手段促使法院纠正判决,获得补偿来还缓解经济压力。

  事实上,彭北京的事业并未因此事而受到致命打击。在湖南难以立足后,彭北京辗转到深圳从事建材行业,目前每年的收入不比90年代最红火的时候低。

  赔偿的金额对彭北京来说并不那么重要,“我甚至可以把赔偿金全部捐给慈善机构。”彭北京说,“但总是要给我一个说法,我不能永远承受这种不白之冤。”

  他最终选择了这种看似极端,实际上却几乎没有可操作性的复仇方式,“我已经老了。”

  彭北京承认他的决斗书写得“过激了一点”,但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人们对司法不独立不公正的关注。

  “我生活富足,衣食无忧,但想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却还如此困难,那些生活贫苦的人、以及普通人,他们的正当权益遭遇侵害,又该怎么办?”

  2008年11月28日,郴州市政法委纪检组长方勇和郴州中院纪检组长曹文杰向彭北京通报郴州市纪委5月完成的一个调查报告,称郴州中院和相关人士在彭北京案件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前不久,彭北京的决斗书得到了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的批示:“这篇文章发人深省,我本人不敢妄断此文非彭北京所撰,但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请李晓龙、郑建华心平气和、设身处地地阅读此文,并以对历史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复核,并请上级法院复审”。

  但据郴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向媒体的回应: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决,依法执行,他并无过错,法院会通过有关途径来澄清一些事情。1月4日,针对彭北京的决斗书,法院又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声明,声明说,彭北京的决斗行为“属违法行为,如果他真的付诸‘决斗’则是一种犯罪行为。 ”

  彭北京说,这个案子一日不纠正,他一日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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