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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老汉下决斗书事件续:愿把赔偿金用作慈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12:27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孔璞

  在司法救济途径被证明无效后,59岁的他向对手发出决斗书,希望在决斗场上决一生死

  如果再年轻20岁,彭北京猜想自己可能会是另一个杨佳。但现在他已经55岁了(实际年龄59岁),这个年龄他不会选择冲动。“杨佳杀的都是无辜的人。冤有头债有主,我只想和加害我的人进行决斗。”

  因此,彭北京将决斗书写给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以及执行局局长郑建华:“本人彭北京,现以55 岁之身,郑重、正式地向尔等青壮年之躯公开提出决斗!”

  彭北京将这篇2000多字的决斗书发表在论坛和自己的博客上,并打印出来,以EMS和平信两种方式寄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如大家以及彭本人所预料的那样,李晓龙和郑建华对决斗的倡议没有任何回应,决斗书石沉大海。12月中旬,郴州天气温暖,最高温度高于15摄氏度,丝毫没有决斗书中所言“万物肃杀”的气氛,彭北京在郴州的家中,有些失望地度过了这段约定决斗的时间。

  穷尽司法途径

  彭北京在上世纪80年代曾是郴州商界的一个传奇人物。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彭北京拉着一台人力胶轮车运 400块红砖到三公里之外的货场,一块砖的运价是两厘钱,运一趟不过赚8角钱。80年代初,依靠卖力气换来的一点积蓄,彭换上一台手扶拖拉机运砖,一个月可以赚800元。两年后,彭开上了一台二手解放车,一年可以赚十几万。到了80年代中期,彭已成为拥有好几辆东风车的运输老板,年入上百万,在当地颇有威望。

  1995年5月8日,彭北京与黄生福及湖南省宜章县城南乡企业办三家联手筹资建立湖南省宜章县玉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水泥公司一度经营得红红火火,曾被评为郴州市明星企业、最佳经济效益二十强企业,而彭北京也连续两年被湖南省政府评为优秀乡镇企业家。

  1996年,因内部股权转让问题,彭北京与黄生福发生纠纷。彭北京在决斗书中称,在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都十分清楚的情况下,由于黄系时任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刚刚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的干儿子,郴州中院在曾的干预下进行裁判,侵害了彭的合法利益。郴州市法院执行局还绕开清点、评估、实物交接程序,直接将彭北京等人赶出工厂,并将这个价值超过 5000万元(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水泥厂的整体九年租赁经营权以580万元拍卖(当时相同规模的水泥厂租赁价格为每年220万元以上),接手者正是黄生福。

  在过去的十年间,彭北京一直试图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一问题,他先后依法提出异议、申诉、控告,并为此长期奔波于郴州、长沙和北京之间。在司法程序之外,彭北京还找院长李晓龙、执行局局长郑建华等平和沟通过,也找过纪委、人大、政法委和许多新闻媒体反映情况。

  虽然这一案件曾得到过省里某些领导的批示,但郴州中院都声称材料调查过,没有问题。这些批示并没有改变彭北京败诉并蒙受巨额损失的境况。

  “我已穷尽所有法定救济途径。”彭北京说。

  希望再次破灭

  “我当时能够理解,甚至能够体谅法官的做法。”在曾锦春被抓起来之前,彭北京对郴州市中院法官的态度曾十分“ 宽容”。“小小的法官,怎么敢惹市纪委书记?”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专案组“控制”起来的消息令彭北京对翻案重新燃起希望。

  2008年4月23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曾锦春受贿案件,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黄生福曾向曾锦春行贿 244.2万元,曾锦春亦在法庭上明确承认,为了干预这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他曾接受黄的巨额贿赂。

  彭北京以为此前的错案如今可以还他个“公道”了,他开始频繁来到郴州市中院,希望催促院长李晓龙尽快纠正这一案件的错误执行。

  此后五六个月的时间里,彭北京到郴州市中院找李晓龙已有10余次,大多数时候,他都被告知,李院长工作忙,不能接待他,但他还是有三次成功地将李晓龙堵在办公室里。

  “你的案件正在研究,我现在要去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李晓龙每次都这么告诉彭北京。

  2008年11月20日,曾锦春被一审判处死刑。彭北京再次找到李晓龙,和前三次一样,李晓龙要务在身,不等彭北京说完就匆匆离去。

  “一直都被忽悠了。”彭北京坚定了这个想法。他此前的估计过于乐观。

  “在近十年天真善良的努力后,我发现我除了获得更多法律知识和对以尔等无良法官为典型代表的司法黑暗面有更深刻的认识,别无所得。正是尔等无良官员的贪婪、残酷和愚蠢,使我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态度从充分相信到将信将疑终到彻底绝望!”在决斗书中,彭北京表达了他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案件的绝望。

  在一切公力救济的途径都被证明无效后,“在忍无可忍之际,作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我于是决定放弃过去所有寄希望于正常途径解决的幻想”。彭北京决定“自愿接受年龄和体能上的不公平,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其案件的主要参与人李晓龙和郑建华“决一生死”。

  宁可死于决斗场,不可苟且忍气偷生。彭北京说这就是他近来最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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