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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 “带头大姐”年仅18岁(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16:31  台海网

  车一路开到泉州,一伙人将小妍控制在一家宾馆客房内。雷某再次提出让小妍卖淫,小妍坚决不从。雷某便指使彭某、张某及曾某对小妍实施奸淫。不顾小妍的反抗和哀求,曾某、彭某、张某轮流对她进行四次奸淫。施暴过程中,曾某等人拍了录像。

  次日,雷某四人将小妍带到一处租房内,将其软禁。此时,小妍已经奄奄一息,身心受到重创。雷某等人称,如小妍不卖淫,将在网上公布小妍的裸照。

  看到爱女失踪,小妍的父亲四处寻找无果,向警方报警。接到报案后,警方当天就在该酒店内抓获雷某。在雷某的带路下,民警又抓获了彭某和张某,并将小妍解救出来。而曾某听到风声,带着摄像机逃之夭夭,目前还在追捕中。而小桦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也被抓捕归案。

  经调查,2008年8月至9月案发,雷某等人就组织安排多名卖淫女在美容厅和酒店卖淫,并从中抽取费用,非法牟利合计3168元。

  近日,丰泽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对雷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对小桦提起公诉,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对张某和彭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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