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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律师的民间反腐报告
在1999年前十年间查处的案件仅占全部案例的14%左右;在2000年至今不到9年间查处的案例占到全部500个案例的约85%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陶卫华|北京报道
一位律师,在7年间通过网络自发搜集整理了500多例典型腐败犯罪案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首份民间反腐报告。 这样的反腐报告,和官方年度反腐报告有何不同?个人自发的反腐研究,对于预防与惩治腐败工作,又有多大价值?
对于这样的疑问,律师王荣利一开始并未有清晰的思考。他说他是在一种单纯的兴趣和责任感推动下迈出了第一步。 后来真正坚持下来,数据整理分析任务的繁琐、浩大日渐超过他的想象。7年间,王荣利把大量精力投入到了反腐报告中,案 子都没接几个,以至于到了“生活困难”的地步。
直到2008年底,他的反腐报告才有了初步成果---一本薄薄8万字的小册子,名字叫《中国反腐败报告--- 当代典型腐败犯罪案例统计与分析》。
在这份报告里,王荣利发现了一些令人吃惊的事实:腐败犯罪从年龄统计上看,初次犯罪时年龄在40至49岁之间 的占到43%,这一结论彻底否定了所谓的“59岁现象”一说;从犯罪程度上看,新世纪以来的案例,人均涉案金额超过千万;而从量刑角度来看,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竟多达200例左右,占总数的52%以上。
初稿完成后,他自费印刷了60多册,分寄给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党校等部门和研究机构。
自己的案子基本放下了
王荣利是陕西蓝田人,今年40多岁,看上去淳厚温和,做起事来却有一竿子到底的执拗劲。他给本刊记者看随行携 带的一大摞书稿,上面繁复的表格、数据令人晕眩。
“当初没想到这个事搞得这么久。”王荣利表示,他一开始搜集案例,纯属职业需要和个人兴趣。
1988年,王荣利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后,最初被分配在某地司法局,此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1994年 他只身南下,先后在海南、广东等地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直到2003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做职业律师。
近20年时间里,王荣利每天都要接触各种案件。出于职业的敏感,对于媒体报道的各种案例尤其是贪腐案件,他一 直很感兴趣,对这些案例进行搜集分类成了他的一种日常习惯。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的许多大案要案,我到现在都还有着比较清晰的印象。”王荣利回忆,早期收集案例需 要剪报纸,并不是很方便,直到2000年以后,收集案例才开始通过网络,方便了许多。
不知不觉间他通过互联网搜集到了近千例、数千万字的案例资料,包括各类刑事、民事大案要案,企业家犯罪案例等 。其中有关腐败犯罪的案例就达到上百件。
“到2004年的时候,随着案例的增多,我开始从下意识的收集转变为有意的分类收集。”王荣利说。
身为律师,他说在研究案例时会自然而然从辩护律师的角度看问题。很多腐败案例让他感到惋惜沉痛:“一些原本可 以避免犯罪的官员,最终却未能幸免;有的根本不值得违法犯罪,却偏偏走向了犯罪,令人深思。”
他觉得,在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以民间视角解读腐败犯罪案例,会有特殊的价值。于是从2003年底起,他一边继续收集有关案例,一边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整理。
2005年初,王荣利根据腐败犯罪的表现和腐败犯罪的后果分别写出《贪官八耻---剖析腐败犯罪的八种表现方式》、《权力的陷阱---透视腐败犯罪的八大结局》两部书稿,但未能出版。
这一过程耗去了他一年半的时间,要对200个典型案例根据自己总结的八种表现形式“逐个吃透”,工作量很大, 几乎天天沉浸其中,“自己的案子基本放下了,甚至生活都成了问题”。
2006年以来,他不得不转而研究更有可能带来收益的企业家犯罪问题和律师工作实务。但他对反腐研究仍然情有 独钟,“就是认为这是个有价值的事”。
2007年底,深圳市纪委和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组成课题组,编写有关深圳市在源头反腐方面探索和实践的书籍,特 邀王荣利参加。当时广东开始进一步思想解放,源头反腐也深入人心,这再次勾起王荣利的热情。
2008年初,他进一步对多年收集的腐败犯罪案例进行统计分析,首份民间反腐败报告由此脱胎而成。
“59岁现象”等都是伪命题
此前,官方的反腐报告主要在中纪委的反腐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做的工作报告 中得以呈现。这些报告通常会披露当年或一段时期内的腐败案件查处情况和反腐态势,以数据精准、权威著称,但相对比较简 练。
此外,学院派的反腐研究专家也会在著述中对腐败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反腐建议。
王荣利感觉“谈反腐倡廉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多”,就大量个案“提出实质价值分析和指导性观点建议的少”,他相信 收集的案例越多,统计的数据才越真实可信,也越有代表性。
由于没有同类的研究或者指标可供参考,他就根据自己的思考,分别从地域分布、时间阶段、职务结构、年龄结构、 发生领域、犯罪罪名、犯罪程度、犯罪表现和犯罪后果等10个方面对500例案例进行了汇总统计和分析。
在腐败犯罪的地域分布统计与分析中,他发现,“典型、重大腐败犯罪的发生,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关,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越是典型、重大腐败犯罪高发的地区。”
他提出,“重大腐败犯罪案件基本呈现出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逐步递减的趋势,这同我国各地经济指标从沿海到内 地再到西部呈现出的递减趋势基本一致。”这一结论改变了一般百姓“越是贫穷的地区越腐败”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