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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春:谁有权就对抗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11:07  新民周刊

  《新民周刊》:你讯问的过程中,陈水扁配合吗?

  李子春:(陈水扁)他一进来,就跟我鞠躬,我没理他。我相信他大概从没受过这样的待遇,他是有些愤怒。

  某些地方他不配合,譬如他讲想讲的。蔡守训、周占春审理时,他滔滔不绝,跟当前审理情况无关的,法官、检察官 也让他讲,我认为这是法官跟检察官的失职。当初他在我的法庭里,也同样。我那时办的是花莲县长游盈隆贿选案,他跟我讲 包括连战、宋楚瑜等等,我直接打断他:对不起,你先回答我的问题!你有什么意见,最后讲!法律规定要给被讯问的人一个 机会讲话,程序上在最后。他很不高兴,但也只好停下来。

  我对他跟对任何人一样。只是在他的感觉上,就变成非常地不客气。(大笑)

  《新民周刊》:陈水扁后来讲,你让他“罚站两个半小时,只是为了爽”。

  李子春:陈水扁觉得我“罚站”他,我没这个意思。

  我们当时的法律有规定,在检察官讯问时,当事人站着,除非当事人身体不适合站。可我的习惯不一样,我从刚当检 察官开始就很不习惯我坐着、别人站着,这和我的家庭教育有关。所以在我主持的法庭里,所有人都坐着。

  他来了,站着。我跟他讲:请你坐,这不是因为你是“总统”才给你特别的待遇,就算你是杀人放火、强奸、江洋大 盗,也都一样坐在这个椅子上……他大概听我说他跟江洋大盗一样,有点火大。

  他穿着西装、硬皮鞋,站两三个钟头也不舒服。我记得中间有两三次跟他讲:请坐。他虽然为了他的政治打算来了, 可他那个态度表现出他内心对我的愤怒,所以他坚持要站着。我越讲,他越不想坐。我觉得他有点反社会人格。(大笑)

  《新民周刊》:这个案子最后不成立。

  李子春:因为那时政治力占了很大因素,我一起诉,他们就不让我再继续办后面的在法院的诉讼了。后面的程序不是 一个真正的诉讼程序,没有真正的相互辩论过程。

  《新民周刊》:如果继续让你办下去,你会怎样?

  李子春:我认为那个案子是台湾一个很好的可以公开讨论的案子。学法的人常讲,结果不重要,程序很重要,尤其法 院的程序。如果那个案子后面都是我处理,我会召唤非常多的学者、专家、人民做证人,它有社会教育功能。不过很可惜,法 官也不太敢处理那个案子。也难怪,当时环境如此,毕竟陈水扁还是“总统”。

  《新民周刊》:这之后你马上被降级。

  李子春:那是当然的,没关系,只是少些薪水而已。

  《新民周刊》:像你这样的人不可能升官。

  李子春:我跟我们同侪,其他年轻检察官、法官讲:如果你想当检察官、法官,如果你认为你还有点理想,你必须确 定自己不想升官,才有资格谈为人民伸张正义。放弃升官,是基本条件。(笑)

  《新民周刊》:现在陈水扁被押,你心情如何?

  李子春:(短暂思索)我不喜欢押人,也不喜欢把人关到监狱去。可是该押的时候,我从来不会手软。

  我有儿子、孙子,我每次押人、每次把人关到监狱,回家后都会不由自主地难过和感叹:今天又有一个被你关进去的 人,他的小孩开门再也看不到他了,再也没办法扑到他怀里,跟他玩了……可我不会手软,他犯了罪,在法律上我就是应该这 样做,如果不这样就不公平。但在人性上,我又觉得,如果这个人不犯罪,多好!我常跟很多犯罪的人讲:不要以为脑袋砍了 大不了碗大一个疤、18年后老子又是好汉,不光是你付代价,你的孩子、家人怎么办?

  这就是哀矜勿喜。

  关任何人都不是可以高兴的、却是要被严肃看待的事。他犯了罪,一定造成伤害,他的小孩受到内心创痛:我爸爸是 个坏人……我们社会要怎么帮助?

  陈水扁代表了社会人性低下的那部分,我们要严肃看待的是:看到陈水扁就是看到我们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内心的 幽暗层面,陈水扁把这个幽暗层面赤裸裸地呈现出来。如果我们不想办法慢慢转变,也许某个机缘下,我们突然当上“总统” ,人性中恶的部分说不定就出来了,我们说不定就跟陈水扁一样。

  《新民周刊》:陈水扁、马英九都毕业于台大法律系,法律人士掌权台湾,利弊何在?

  李子春:很大好处是,如果一个不错的人受过法律训练,原则上他会遵守法律,社会容易被带领在一个固定轨道。可 缺点是,因为受法规约束成习惯,他常视野不够;另一个缺点陈水扁表现得最强烈,就是钻法律漏洞。

  陈水扁完全不遵守法律。马英九有个缺点是,试图避免陈水扁所犯的错误,他要完全遵守法律。马英九采用文字解释 的严格态度遵守法律,某个程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这反而使他做许多事无法明快,这也是他主政后被批判得蛮多的部分。

  《新民周刊》:你如何看待现在检察官在台湾民众心中的形象?

  李子春:我们人民现在对于检察官有万般期望,但极端害怕:第一,害怕他们不能符合大家的希望去打击大权力的人 ;另一个是,他们这么有权力,总有人觉得他们也很危险。

  我记得我那时传陈水扁到法庭,后来好多法庭就这样说:你为什么不来?“总统”都到法庭来,你敢不来?!法院、 检察官一传,很多人赶快去,连“总统”都不敢不去啊!(笑)

  “我像个钉子”

  《新民周刊》:20年前,你和台湾前新党“立委”谢启大、彭绍瑾、高新武等检察官推动台湾司法界的“道德自新 运动”,目前成效如何?

  李子春:从办案能办到卸任“总统”这个角度来看,有相当大的进步;在20年前不能想象。但这点改变跟社会民意 包括舆论媒体自由有关,司法改革跟整个环境进步有关。

  在制度上,我们台湾的司法从20年前到现在有非常大的改变,我认为不算很好,司法制度更资本化,越来越趋向有 钱、有权的人,他们能享受司法带来的好处,这是资本自由市场下很难避免的变化;我们的法律越来越专业化,无钱无势的人 得到的好处更少。

  我着重的是人的角度。我认为台湾现在的法官、检察官比起20年前的,大多数都更干净了,他们的能力也相当不错 ;贪污,有钱判生、无钱判死的法官、检察官,比20年前要少很多。可现在不怕死的法官、检察官比20年前少了,我想, 这跟整个社会有关,整个社会富裕了,富裕的人通常欲望比较强。

  《新民周刊》:有人说你是“孤鸟”,你自认呢?

  李子春:我这样的人有,不多。我不是唯一孤鸟,否则这样对不起一起奋斗的很少数几个伙伴。我大概是异议分子, 说我是“钉子户”,很有趣,我就像个钉子,不会变!(大笑)

  之前有许多人都劝我离开这个体系,因为我没什么工作可以做。我不离开的原因很简单,我就是一个象征,摆在那, 虽然我做不了什么大事,但象征了一种不同的想法、力量。当一个社会完全是一种想法时,这个社会是一潭死水,想要进步不 容易。我不见得代表是对的或进步的,但我至少会刺激主流思想做不同考量。

  《新民周刊》:你办案的准绳是什么?

  李子春:我的准绳是对所有人都一样公平。我们都知道是非、黑白没那么容易达成,但至少大概的公平、是非、黑白 要存在。我对任何人都一样,对“总统”跟一般人都一样。

  《新民周刊》:追求公平很难,法官、检察官必须挑战权威。

  李子春:没错。有人讲我是某种程度的标杆,我们主张公平必须挑战权力,你会遭遇到非常多的困难。让大家看到, 我的结果是什么?我还是一个人哪,我还是在做我的事哪!

  我大概将近20年没办过案子。你不让我办案,我可以做其他很多工作,我私底下参与社会运动、社会弱势团体、立 法事务,我对社会从未停止我该有的贡献;我过得相当快乐,也还活得下去。我的同学后来都慢慢升官、待遇好了,我的待遇 还一样,可我还是活下来了,并没有因为待遇比我的同学差、官位比他们低就很难过。我告诉年轻人的就是:你可以像我一样 ,不做主流,要坚持你的理想也没那么困难,你最大的牺牲不过就是被冰冻起来而已,但你还可以活下去,还可以做些事!

  《新民周刊》:外界评价你“积案如山”。

  李子春:我坚持我办案的方式,我们这里是案件太多、办案的人太少,资源不多,为把案件办完,很多案子会比较草 率、简单地处理,譬如,资源有限,我们大多数人就只查八个证据,赶快把案子结掉。我的做法不一样,我认为,不对!我们 该查十个证据时,绝对不能少一个。有权有势的人不太容易被冤枉,被冤枉多的大部分是一般人民。这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会 耗费非常多的人力跟时间查,每个人都只有24小时,这样查下来,我会累积很多案子结不掉。

  我是“积案如山”,我不怕,但我的首长害怕,这关系到他们的前途,所有首长都不愿让我办案。

  我像“钉子”一样,决定了就做,没有一个首长挡得住我。首长到最后只有一个办法:调我到不办案件的部门,让我 不要对他们造成威胁,就好了。(大笑)

  后来很多首长让我专门负责到机关、学校、民间社团去宣导法律,几乎所有检察官、法官都不喜欢这个工作,我就变 成专业演讲者。(笑)

  “谁有权,我就对抗谁”

  《新民周刊》:你的这种叛逆性是天生的吗?我看过你年轻时的照片,那时你的发型是好玩的黑人爆炸头。

  李子春:哈哈!我在韩国出生,韩战之后到台湾,小时候我们家人常叫我“高丽棒子”,就是像韩国人很倔很硬的味 道。我从小学开始就跟老师、训导主任等常有重大冲突,被留校察看,罚站算小事……我大概真的是有反骨。(笑)

  《新民周刊》:你年轻时有特别崇拜的人吗?

  李子春:孔子、孟子。尤其孟子讲,“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还有像苏轼这些帝制时代有骨气的学者跟官员 。

  《新民周刊》:后来你怎么决定做检察官的?

  李子春:我一开始倒没想要做检察官,我毕业于“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系,我们的制度是法官跟检察官的考试在一起 ,考试完了我们要受一年半的训练,将其间大小考试成绩合在一起排名,那时法官跟检察官的需要比例大概是2个法官:1个 检察官,把排名除以3,有余数的当法官、除尽的当检察官,我的名次刚好除尽,我就当了检察官。呵呵,我们叫“天定”。

  我后来倒蛮喜欢做检察官,台湾侦查犯罪的权力是检察官独占的,检察官有强大主动权力,符合我的理想。我从开始 就认为,我们永远要站在权力者的对面。这是困难的却是必然的。

  《新民周刊》:20年前你查办你的顶头上司萧天赞时,遭到过报复吗?

  李子春:他们跟踪我,辗转暗示我危险性,说要让我进监狱,利用栽赃手法抹黑我……不过他们没有成功。我靠自己 保护。

  发生这样的事很正常。你要把他很大的利益跟权力剥夺掉,他当然要跟你殊死挣扎,这是血淋淋的战争!

  我逼萧天赞辞职那年,我差点被解职,考绩也是丙。反正我就是不怕,也不在意被解职,我觉得这是我该做的事。我 不在乎他们对我做的“严重积案,考绩不佳”的评价,不要怕别人给你污名,你就能放开去追求理想。

  《新民周刊》:你认为检察官、法官如何做到心中以法律为准绳而无党派色彩?这很难,特别在台湾,司法人易被贴 标签。

  李子春:因为蓝绿强烈冲突,作为检察官、法官,一个很大欲望是希望别人觉得他公正,所以怕被贴标签。如果你没 什么欲望,连不被贴标签的欲望都不存在,那就OK了,反而能放开手脚做事。

  我记得我传召陈水扁,后来又去参加红衫军街头抗议,很多人都把我贴上蓝的标签。我有我的观点,我跟国民党对抗 的时间比跟民进党对抗的时间还长,我对抗的是有权力的人,谁执政,我对抗谁、批判谁。就是被贴蓝或绿的标签,我还是照 样做我该做的。

  我跟很多法官、检察官讲:如果你介意别人给你贴标签、说你不公正,那你真的会变成不公正的人,因为那个顾虑会 影响你的判断。比如,轮到你收押陈水扁,你怕别人贴你蓝的标签,你放掉他,就不对,你应该根据法律、你平常的标准做, 没什么好顾忌。

  《新民周刊》:现在离开台湾检察体系,你有遗憾么?

  李子春:没什么遗憾。台湾法官、检察官都是终身制,可以做到死,我可以不退休。我是某种想法、做法的标志,但 我认为这个标志的功能性已不存在,因为许多年轻人在这20年来社会富裕环境下成长,越来越丧失理想性,我留在这里已不 容易再有标杆作用。我存在的意义不在了,我应该离开了。

  《新民周刊》:你的长官通常怎么评价你?

  李子春:曾有位“检察总长”讲:私底下我承认你讲的对,不过在台面上你讲的,我们都没法接受。因为我讲了真话 ,真话会伤人,官场还是有官场的虚假文化。但如果不讲出来,我怎么能面对我的良知?!

  我跟有些检察长讲:我的眼里没有你,你的官太小,我都没兴趣跟你斗,我要斗的人是“部长”、“行政院长”、“ 总统”!哈哈……对方都恨得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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