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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副市长:暂住证应充实服务功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07:15  新京报
北京副市长:暂住证应充实服务功能
  去年2月25日,上百人在丰台区玉泉营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处门前,排着长队等待办暂住证。本报资料图片 杨杰 摄

  关注暂住证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11日晚在北京“两会”政务咨询会上曾透露,今后暂住证的办理将实行自愿原则。对此,北京市人大代表、常务副市长吉林表示,政府还是希望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若想吸引更多的人主动办理暂住证,应首先充实暂住证的服务功能。

  对于暂住证不采取强制办理的方式,吉林坦言,“第一你强制不了,第二他不遵守,比如你不办,你说公安局、各部门拿你怎么办呢?如果你真是在其他方面没有需求的话,无所谓啊,我有钱,我可以买东西,我可以生活,我无所谓啊!”

  但吉林表示,政府还是希望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只有办了暂住证,流动人口底数才清楚,“确实是你愿意办就办,不愿意办就不办,但你得想办法让他愿意办。”

  吉林说,目前暂住证的服务功能少了点,应充实一些,“曾经也提出过,赋予暂住证更多的服务功能,比如办了暂住证,北京地区的一部分福利如上学等得到部分的解决,吸引他来办。”

  声音 居住一定年限应给市民身份

  “办理暂住证也好,居住证也罢,症结问题应该是如何使在京流动人员享受到北京市民待遇。”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表示,北京应借鉴香港等地区的人口管理模式,为在京流动人员设置一个年限,“只要达到了这个年限,且没有犯罪等不良记录,就应该被视为北京人”。

  唐钧认为,鉴于目前暂住证的附加功能,即买房买车贷款等,都依托于暂住证作为身份证明,因此,暂住证由原来的“强制办理”到“自愿办理”,实质是由“行政强制”转换为“经济强制”。

  唐钧表示,暂住证、居住证都存在同样的弊端:到期作废,反复办理,“这相当于不论如何努力,都没有成为北京人的机会。北京不把外地人当自己人,外地人也不可能把北京当成自己的家。”

  本报记者 王姝

  - 声音 暂住证自愿办理缺乏适应力

  昨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强磊向大会提出建议:北京要在现有户籍政策下有序调控人口,应给在北京成家立业的外地户籍人士发放居住证,并给他们充分的市民待遇。

  对于暂住证将实行自愿办理,强磊认为,该政策缺乏现实的适应力。因为,现在外地在京居民买房买车,甚至学车拿驾照、开通电话,仍然需要出示暂住证。

  强磊建议,在现有户籍制度下,北京应该尽快消除或削弱暂住证对居民正常权益的约束力,尽快为在北京有家有业的常住外地户籍居民,发放居住证,同时赋予他们所有北京市民待遇。而“暂住证”,若短期内无法一步取消,只能发给来京打短工或暂时来京旅居的人。

  本报记者 魏铭言 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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