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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光鼐:不要过度政治化解读群体性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10:54   南方新闻网

  南方周末:为什么暴力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在县一级的会比较多呢?

  单光鼐:我觉得是现在的县域环境有问题。

  小县城社会分化远不如大城市那样分明,农民就是数量最大的群体。在长幼尊卑、等级序列依存的社会环境里,往往“强者,更强势;弱者,更弱势”,草根群众遇事容易激活“我们(农民)”和“他们(当官的)”的心理分界。这种心理分界越强烈,官民互动中的怨恨就越明显,草根行动者之间的协同就越广泛。况且,小县城里传统文化的氛围浓厚,“有无相通,疾病相扶,患难相助”的风气远较大城市盛,凡事一出,四里八乡的血亲、姻亲、邻居、同乡、同学、朋友很快就会聚集起来帮忙。尤其是中西部小县城里升学、就业机会少,四处游荡的年轻人多,无事尚且易生非,更何况一有“风吹草动”,年轻人那就更易呼啸成众,肆意而为。这在以前的广安、大竹事件中已有显现,在去年的瓮安、孟连、陇南事件中男青年的暴力行为更为突出。为此,我曾提出要关注“县域青年”的命题。

  还有就是,县一级官员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改进不大。2008年5月某县委书记为了求群众不要去请愿,四次当街下跪,手足无措的窘态尽显;瓮安事件中,县委书记、县长躲避群众,都不到现场去,反而远离现场;陇南事件时群众也是再三要求见市委领导,但也是避而不见。当地有干部讲,事发当天,如果某书记出来见一下群众,事情也不至于演变成这个样子。不要过度“政治化”解读南方周末:目前国内外都有一些声音将中国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看成非常严重的政治问题,你怎么看?

  单光鼐:不要过度政治化解读目前的群体性事件。世界各国,无论是何种政治体制,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都经历过不同阶段的群聚事件。如果一个政府具有高度的消化能力,群聚事件或社会抗议就会转化为积极因素,相反,就很容易转化为社会不稳定的消极因素。

  一些事发地的政府往往倾向以“敌我矛盾”来定性群体性事件,把本是经济、民生利益诉求的事件视为反对执政党的政治行为。“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的“好人不闹事、闹事无好人”成为一些官员普遍的思维定势,面对群众的集体行动,总以为是和政府作对,是反政府行为。考察2008年的群体性事件,这种思维习惯时有表露:凡事发生,还未及细查就匆忙定性,如“有组织、有预谋”;或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教唆”;或称“有黑恶势力操纵”;或直接称“街头政治”。将成百上千,乃至上万的群众,轻则称之为“不明真相的群众”;重则称之为“少数别有用心的坏人”、“闹事者”、“不法分子”等等。“别有用心”、“不明真相”的类似说法我们已经谈了几十年,那些都是阶级斗争时代语境下惯用的语言和概念,现在再以此来解读群体性事件,往往没有了任何说服力。

  过度政治化解读会留下后遗症,其一,容易扩大打击面,制造出大量假想敌人,把自己推到群众的对立面;其二,容易扩大事态,激化矛盾,不利于平息事情;其三,定性过激,往往会引发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这就容易授人以柄,被海外某些人利用。地方政府之所以习惯于政治化解读,对事件做简单化处理,其实往往是为了推卸自身责任,为自己采取强制措施寻找合法性。

  对群体性事件做过度政治化解读,往往也是海外一些人和西方媒体对中国社会形势进行恶评时惯用的说法,比如,他们经常将群体性事件称之为“暴动”,将国内的社会矛盾冲突渲染为人民群众和共产党的政治对抗。他们每每以此夸大每次群体性事件当中群众的死亡人数。经我们核查,海外媒体历年来对群体性事件报道的死亡人数很少准确。因此,对“过度政治化解读”,我们应持审慎的态度,小心掉入人家的话语“陷阱”。

  从去年年初的上海“散步”,年中的成都“散步”和年底重庆出租车司机“集体休息”这些事情来看,是老百姓自己在淡化政治色彩,自己强调自己没有组织性,在寻找非暴力的方式,寻找和平表达的可能性。

  当然,不过度政治化解读,并不表示对此可以掉以轻心。况且,中国现在的群体性事件,有加剧的倾向。

  “群体性事件”将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南方周末:你判断中国群体性事件可能加剧的依据是什么?

  单光鼐:一般来说,“群聚事件”在“开放”尚不完全、“封闭”尚有存在的过渡阶段较多发生。一方面,社会相对“开放”、宽松,群众敢于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另一方面,社会相对“封闭”,民众诉求不能自由表达,缺乏渠道,只好采用“群聚”抗议的手段。因而,这个时期“群聚事件”会频频发生,成为常见的“非正常行为”。

  研究群体性事件必须重视民众的社会心理。“群聚”常常发生在社会结构扭曲、社会关系紧张或任由单个的个人孤立地面对强大的社会这样的一些状况下。

  我在万州、汉源、池州、广安、大竹、瓮安等地亲身感受和体会到农民、移民、下岗失业工人、低收入者、贫困人口等的牢骚、焦虑、无奈、疏离等情绪,听到他们对社会不公的抱怨,对官员腐败的抨击,对官民关系紧张的表述,对富人、尤其是为富不仁的富人的仇视。应该看到,这些情绪一时还不会消除,有时甚至还会以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

  从社会心理上看,民众烦躁、焦虑、不安的心态还会持续下去。因为急剧的社会变迁使整个社会生活充满了比过去多得多的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的心理感受。

  从我们研究来看,“群体事件”现在还没有进入高峰期。可以预计,在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将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在数量上甚至还会继续增加。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南方周末:除了数量可能增加外,还可能会有什么变化?

  单光鼐:另一个可能的发展趋势是,组织化程度会进一步提高。集体行为要转化为集体行动的条件是,必须有明确的诉求目标,必须能持续地“拖”下去,必须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为此,群体内必然产生“组织化”的强烈欲望和内在冲动。

  万州、池州事件由于没有组织进行组织、动员,抗争性与动员力都很差,“乌合之众”起哄、胡闹一通,便散开;但是,我们从汉源、东阳、黄石(因不满撤市改区,湖北大冶市发生了到黄石以冲击党政机关为目的的群体性事件)等事件看到组织化的端倪。

  无论是农村集体维护自身利益,还是下岗、失业工人面临生存危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渐有了非正式组织或隐形组织的发起、组织和动员。如,发动一连串的联署签名、上访和请愿,创造出一套有力的动员举措,策划动员策略与制造舆论和宣传,等等。

  中国民间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是很强的,历来有帮会组织秘密结社的习惯和传统。世界各国的体制外群聚事件的发展轨迹也证实,早期的群聚事件往往是组织化程度很低的“集体行为”,倘若社会矛盾、冲突没有舒缓,其后就会逐渐演变为矛盾进一步集中、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由隐形组织或非正式组织发起、组织的“集体行动”,再进一步发展,那就是社会矛盾进一步聚焦于某一问题的“社会运动”了。

  我想提醒一句,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2009年尤其需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一些经济问题有可能演化为社会问题。国外过去的很多事例证明,在经济波动、不景气的情况下,社会不稳定有可能增加,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大,程度也可能会加剧。

  南方周末:对于目前这样的情势,你觉得应该怎样应对群体性事件,才能向好的方向发展?

  单光鼐:群众和基层政府都要理性、平和,双方都要学会谈判、妥协。群众,要学会“有话好好说”,凡事而动者要坚持“和平、非暴力”;地方政府,平时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事发时,要在介乎于“压制”与“妥协”之间的灰色地带学会拿捏尺寸。该“柔软”的,“身段还要更柔软”,如对待理性、平和的群众;该“强硬”的,当然也要“强硬”,如发生了打砸烧,就要果断处置,将肇事者拿下。世界各国警察都是这样的原则。

  2004年浙江东阳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调动大量执法人员与当地民众产生暴力冲突,政府可谓形象大损,干警受了皮肉之苦,打砸的民众后来也受了牢狱之灾。三方皆输,没有赢家。2008年孟连事件中,本是胶农和橡胶公司的经济纠纷,政府却站在企业一边,警察帮着企业去对付老百姓,弄成资本和权力结合,又过度使用警力,以致酿成流血。我们一定要避免类似的情况再发生。

  西方防暴经验显示,警方愈采取强硬的手段对付示威者,对方通常都会采用更激进的方式对抗。因此,基本上不采取围堵、封杀的策略;相反,往往用软性的办法,给示威者有限的舞台,一定程度的曝光率,似能更有效地防止他们大规模地在市面闹事。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

  只要有正确的策略、正确地应对,群体性事件是能够得到妥善的防范、引导和处理,向好的方向转化的。中国具备这样的能力,社会也有这样的要求。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覃爱玲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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