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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律师当庭递出三份诉讼状被法官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9日10: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备受瞩目的扁家四大弊案19日开庭,陈水扁委任律师开庭后递出三份刑事诉讼状,要求北院合议庭3位法官回避、停止诉讼(声请大法官“释宪”)、停止审判(机要费案扣押物未发还),均被审判长蔡守训一一驳回。

  扁家4大弊案今日起连续3天召开准备程序庭,为因应陈水扁律师团可能对诉讼程序采取抗争手段,原本一位法官进行准备程序的方式,将由3位法官合议审理。上午9时30分,合议庭提讯陈水扁,下午2时30分传讯蔡铭哲等3人。

  今日庭讯审理龙潭购地和南港展馆弊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审理。台北地检署则派出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李嘉明及检察官林怡君、林达等人组成公诉团队;特侦组派出李海龙、朱朝亮、吴文忠三名检察官莅庭论告。陈水扁委任律师包括郑文龙、石宜琳及洪贵参等三人。

  庭讯开始后,陈水扁委任律师递出三份刑事诉讼状,重点包括:要求北院合议庭3位法官回避;停止诉讼,声请大法官“释宪”;2006年吴淑珍所涉的机要费案,扣押物迄今未发还,要求停止审判。

  辩方的3项策略,审判长蔡守训一一驳回。他认为扁案已分案完毕,没有回避的问题;至于声请“释宪”,蔡守训认为,台湾高等法院已经表示于法无据,从今后不可再提“释宪”;在停止审判方面,审判长强调现在是审理南港案、龙潭案,与机要费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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