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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程云杰 王秀琼 吴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坦陈中国现行城镇登记失业制度的不足,表示中国已着手开展劳动力调查,将会在检验和分析的基础上争取尽早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
他说,为了及时、真实、全面地反映中国劳动力资源和失业状况,中国自2005年开始进行了7次劳动力调查,但由于缺乏经验的积累,还需要一个完善和改进的过程,目前调查失业率仅供内部使用。
尹成基是就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最近发布的一项报告做出上述表示的。该报告认为,中国去年的调查失业率高达9.4%。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日发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历史数据显示,这一登记失业率处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第2高值,略低于2003年的峰值4.3%。
受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放缓影响,中国将今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目标定为4.6%,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为900万,比去年少100万。
尹成基没有正面回应社会科学院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但是强调国际上对城镇调查失业率的计算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要经过科学的抽样,一般要求在大量的,一定规模的样本前提下开展调查”。
他说,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在统计方法、指标定义和统计范围上都不相同,不好直接进行对比。但是如果只从数据本身来看,政府组织的几次调查结果大体上比城镇登记失业率高一个百分点左右,两个失业率反映的就业和失业变化趋势是一致的。
长期以来,国内和国际上的一些研究机构一直对中国现行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提出质疑,认为以登记为前提的失业指标会“美化”中国的就业形势,而且难以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认为,就业是政府的重中之重,政府一定要重新定义,把就业统计按照现实情况真正实施好,这样扩大就业的政策才能更加有的放矢。
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由计划向市场经济转轨后,“失业人口”才进入官方年度统计公报的视野。80年代开始建立登记失业制度至今,农村居民一直因为拥有土地保障而没有被纳入统计。登记失业率主要反映的是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与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
尹成基在发布会上指出,这一指标可以作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登记失业前如果参加过失业保险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可以作为登记失业人员寻求政府帮助的依据。
“它的不足是它在一定时间内,反映总体失业状况的敏感程度不是很强。此外,由于一部分失业人员没有进行登记,这就可能不是很全面地反映状况,”他说。
学者们指出,这一部分没有被登记的人员主要是正在寻找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农民工群体。
尹成基说,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在2.2亿,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有1.3亿,另有不到1亿的农民工是就地、就近转移,离土不离乡。预计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大概在611万,去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有接近100万。
虽然统计口径尚未改变,但是中国政府已经根据实际就业现状进行了大幅度的政策调整,包括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工作,向吸纳已进行失业登记毕业生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等。
去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输入地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湖南省长沙市就业局局长彭学之指出,纳入失业登记不等于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计算在城镇失业人口之列,但是它表明国家开始要求用工地对外来长期居住人口负责,使他们有机会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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