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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系列刑案一审宣判 高俊杰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2日14: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石家庄1月22日电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等4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今日在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高俊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彦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肖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发表评论]

三鹿问题奶粉案一审宣判名单

姓名
身份
罪名
一审判决
原三鹿董事长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无期徒刑
原三鹿副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15年
原三鹿高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8年
原三鹿高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期徒刑5年
奶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死刑
奶贩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无期徒刑
劣质奶生产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死刑、缓期两年
行唐县化工试剂店店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无期徒刑
劣质奶生产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有期徒刑15年
劣质奶生产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有期徒刑5年
正定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死刑
金河奶源基地送奶司机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有期徒刑8年
张合社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张太珍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杨京敏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谷国平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董少英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董英霞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宇文对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赵胜茂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卞更顺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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