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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名考生不满考卷被判雷同提出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3日13:51  法制周报-e法网

    核心提示:近日,参加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部分考生,被雷同试卷甄别系统判定有违规、违纪问题。这种由高科技产品取代人工操作的判别模式,是否存在“误伤”现象?又如何避免?答案将随这起行政诉讼官司的展开而逐渐揭示。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1月10日,在东莞工作的易长安被告知,他参加的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一科成绩为零。

  几乎在同一时刻,正在长春攻读硕士的王乙敏,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武汉的邹莉、深圳的房陆勇等,也在不久之后因同样的事情陷入了郁闷之中。

  易长安等人的零分试卷处理结果,正是这种专业软件计算出来的。

  结果出来之后,易长安率先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没有作弊,并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参与共同诉讼的相关考生已有20多人。而由此引发的话题,似乎比一场简单的诉讼要复杂得多。

  一次意外的败局

  “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我们不雷同!”

  1月19日,邹莉在写下这个标题后,将博文放到了自己的博客上。一天后,点击率超过62000次。这成为当天点击率最高的热帖。

  “今天我去查了公务员考试成绩,结果让我不知所措,不是说成绩高还是低,而是根本没有。”邹莉在一篇博文中写道,“查询结果只有冷冰冰的一行字:‘严重违规违纪,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这是一个意外的败局。

  邹莉立即给海南省公务员招考局打电话,“她们查了底后说,没有记录我有违规违纪行为”。

  随后,邹莉将电话打到了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得到的答复是:“你的试卷与别人的雷同,属于严重违规行为,5年内不得再考公务员,这是专家最后审定的结果,没有可以补救的措施,如果你还有疑问就向司法部门提出诉讼”。

  “犹如晴天霹雳,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被别人这样污蔑!”邹莉说,自己一直诚诚恳恳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从未想过要不劳而获,更未想过要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这纯粹是对她的侮辱。

  同样认为被侮辱的东莞考生易长安告诉《法制周报》记者,2007年从中山大学毕业后,他先后两次参加过公务员考试,一次是广东省考,报考单位是广州市增城检察院;另一次是2008年国考,报考单位是茂名国税局。但最终易长安未能进入这两个单位工作。

  2008年11月30日,易长安再次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是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考点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准考证号34524823202,考场号32,座位号02。

  但最后,易长安得到了与邹莉一样的结果:雷同试卷甄别系统计算的结果是他在考试中有违规、违纪现象。

  甄别系统不会有“误伤”?

  “2005年之前,中央机构及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规模大约为36万余人,当时的作弊现象还局限于个例,但到2006年考试规模攀升至53万余人时,公务员考试作弊现象呈现抬头趋势,当年度查处作弊考生200余人。”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3年后的今天,随着参考人数的急剧攀升,作弊人数也创下历史纪录。

  据前述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09年公务员考试中,有300多名违纪考生被当场发现并取消考试资格,另外695人被检测为试卷雷同,这些考生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其中,160人属两两考生同考场作弊,20人属两两考生跨考场作弊,515人属集团作弊。“而去年检测出的雷同试卷总共只有200多份”。

  这位负责人介绍,实际上,被发现的雷同试卷,并不是像以往只出现在同一考场中,而是呈现跨区域、跨考场的特点,这与利用高科技通信设备集团化作弊有很大关系。考试作弊人员普遍分数不高,绝大多数为50分以下。“作弊试卷原始分的平均分远远低于总体平均分,所谓考试集团提供的标准答案多为诈骗。”这位负责人强调,报考者应将精力多投放到日常工作能力的培养上。

  上述负责人提到的雷同试卷,其判断标准来自于本次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启用的一项“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集团作弊试后甄别”的课题软件。

  “我们安排了7名专家,在8台计算机(其中一台为高性能服务器)上用专业工具7天7夜不间断测算,最终得出了科学结论。”

  “对雷同试卷认定作弊有科学依据,试卷甄别系统不存在‘误伤’,不会冤枉任何一名考生。”前述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有关负责人在回答部分媒体提出的是否“误伤”考生的质疑时表示。

  较真考生委托律师诉讼

  在得知自己的成绩为零分的结果后,王乙敏想要弄明白自己是怎么被判定为零分的,她一共给国家公务员局打过两次电话。

  “你的卷子被判定为雷同卷了。”对方回答。

  “同考场的考生跟我雷同?”王乙敏问。

  “不是,你这个属于集团作弊,可能是你买答案了。”

  “这就是你们的结果?你们有证据么?”王乙敏说,第一次打电话时,“自己很激动,感觉受到了侮辱”。第二次,接电话的是同一个工作人员,她提出,“你们对我作弊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理,我不服,我要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回答,“你打这个电话就是复核了,不服就起诉我们吧。”

  “查询成绩后,我又通过公务员论坛、QQ群发现了很多和我一样情况的考生,他们同样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同样被告知雷同。”易长安说,“对这种解释我们都不能接受,一部分人已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复议,如果复议不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准备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清白与权利。”

  在邹莉等人建的QQ群共享空间里,记者注意到,包括申请行政复议的模板、委托代理协议的模板和起诉书的模板,都已经整理好放在上面供群友使用。

  一位名叫陈知定的09届应届毕业考生认为,最能鉴别自己是否作弊的有两个依据,一是正确率比较高的部分答题,二是错误率比较高的部分答题。前者包括常识部分,如语言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中的类比推理,数量关系,等等,“这些都是经过认真思索的部分,理应正确率比较高”。

  后者包括判断与推理中的逻辑判断和第五部分的资料分析,“(这一部分)基本上没有看题目而填答题卡的,所以错误一定多,而且填写比较有规律。”

  “如果这两部分中正确或是错误的答案都与他人相同,那么我就认了这个结果。可真会这样吗?除非别人也长了我的脑袋。”他说。

  日前,考生房陆勇、易长安,邹莉、王乙敏等人已委托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超进行诉讼代理。截至1月15日,张超已收到10多名考生的授权委托。他表示,他将代表这些考生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更正考分,给予被指试卷雷同作弊的考生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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