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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4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24日刊文分析说,陈水扁之子陈致中要求认罪协商,不仅是法律上的切割,更是心证上的切割。对于仍在负隅顽抗的扁珍而言,这更是难以承受的重击。就扁家遭起诉的四大案来看,扁珍与致靓,甚至扁与珍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同的诉讼利益。原文摘录如下:
陈致中要求认罪协商,尽管事后解释他并非认定扁珍的钱是“非法所得”,但子媳认罪,与先前幕僚认罪其实不可等同视之。对于承审的法官来讲,这不仅是法律上的切割,更是心证上的切割;对于仍在负隅顽抗的扁珍而言,这更是难以承受的重击。
一直到现在,陈水扁都还未放弃无罪的辩护,“国务费”是政治共业,龙潭与南港案与“总统”职权无涉,只要余政宪与李界木不咬系阿扁指示,“刑只能上扁嫂”,这符合“一切推给吴淑珍”的诉讼策略。
扁珍把一切都给政治献金,但这很难说得通:如果是政治献金,这些钱是给谁的?如果是给扁,龙潭与南港案发生时又无选举,何来政治献金之说;如果是给民进党或候选人,扁珍将其中饱私囊,至少就犯了诈欺罪。
扁珍又想以“漏报的政治献金”辩护,这就牵涉到法官的心证问题:一、数亿元的“政治献金”,又被嫌犯汇至“国外”,合理吗?二、“总统”虽非最高行政首长,但真不能指挥影响公务员吗?三、给钱的时间点,这牵涉到贪污对价的完成。
但上述三点都没有绝对的标准,这也是扁迄今不肯认罪的主因。只不过陈致中的认罪协商却凿破了扁精心构筑的防火墙,更冲击承审法官心证。尽管扁营律师解释致靓认罪非指这些钱涉及不法,但真无不法,要如何认罪?又何必把十数亿资金汇回供检方扣押?
尽管外界臆测致靓认罪协商应系扁家默契,但据了解,指导致靓认罪的律师叶大慧在实务界颇富盛名,更是扁大舅吴景茂辩护律师。重要的是,叶并非扁营律师团的成员,这显示扁珍与致靓存在着诉讼上的根本矛盾,可从扁营律师团对致靓认罪一事气急败坏而窥见一二。
就扁家遭起诉的四大案来看,扁珍与致靓,甚至扁与珍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同的诉讼利益;陈水扁获悉致靓的认罪切割时或许感到意外,但作为一个父亲,他也仅能“心有灵犀”地谅解;这是一场考验人性的囚徒困境,只因发生在人伦之间,所以格外震慑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