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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九人认罪陈水扁已难逃判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09:23  人民网

  人民网2月9日电 陈水扁的世纪大贪腐结局究竟如何?此事可形容为是“万众期待”,事关海峡两岸、海内海外,人人都想知道陈水扁有何下场。

  香港《大公报》9日刊发了署名李羽的评论《九人认罪扁已难逃判囚》说,扁家涉及的“四大弊案”,至今才开审不久,上庭也只是三、四回合,但陈水扁、吴淑珍的手下和扁珍的子媳,一共已有九人当庭认罪,或提出认罪协商,希望法庭在判案时能获得宽大处理,减少刑期,以至不予判刑。这也可以形容为“坦白从宽”或“将功赎罪”,因为他们一方面自己认罪,另一方面也揭露扁珍的违法行为。由是观之,不管陈水扁如何奸诈和百般狡辩,在人证、事证俱全,证据确凿之下,陈水扁的命运,恐怕只剩下“难逃法网”这一个结果了。

  涉案金额有数种说法

  到目前为止,认罪或认罪协商的九人如下:扁珍的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涉及洗钱案;吴淑珍胞兄吴景茂,涉及洗钱案;“总统府”出纳、为扁家服务二十多年的陈镇慧,涉及“机要费”案和洗钱案;郭铨庆及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涉及南港展览馆案;扁家友人、吴淑珍同学蔡美莉的两名兄弟蔡铭杰和蔡铭哲,涉及海外洗钱案;前新竹科学园管理局长李界木,涉及龙潭购地案。上述人等涉案的金额全部都是“亿亿”声。像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已供认的涉案金额即逾十亿元(新台币,下同)。扁家贪腐案涉及的总金额,有数种说法,例如,有说八十亿元,有说单是在日本的密帐总额即达三百亿元。

  上列认罪或愿意认罪协商的九人,一般都认为认罪态度较好。例子一:陈致中和黄睿靓是扁珍子媳,这一层关系,使有些人认为“其中有诈”,但陈致中日前再次公开表示,他们不会撤回认罪协商。还可以指出,陈致中和黄睿靓主动供出在瑞士存有约合十二亿元的款项,而不是外界传闻的七点四亿元,他们又表示,愿意将钱汇回台湾存入特侦组指定的户口。此外,陈致中夫妇还供出其母吴淑珍有价值六亿元的珠宝存放于友人处。

  例子二: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转作污点证人后,供出涉及以十亿元计的“机要费”案及洗钱案出入帐,成为侦破扁家弊案的关键人物。但陈镇慧声明这些都是“奉命行事”,承认自己无知,却否认协助贪污。检察官指陈镇慧不但认罪,更揭发扁珍罪行,立了大功,所以要求法官对陈镇慧免除刑责,即不予判刑。

  例子三:蔡铭杰、蔡铭哲两兄弟,涉及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弊案,也涉及洗钱案和收受贿赂罪,并已缴回黑钱八十九万美元。检察官认为蔡氏兄弟提出认罪协商,态度较好,促请法院从轻量刑。不过,认罪协商的范围涉及面广,需进一步研究。

  陈水扁至今拒不认罪

  由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尽管陈水扁至今拒不认罪,又称指他贪污令他“死不瞑目”。扁的友人、前“国策顾问”庄柏林在台北看守所探访扁后表示,陈水扁不赞成子媳提出的认罪协商。庄柏林更以律师身份认为陈致中夫妇应撤销认罪协商。与此同时,吴淑珍所聘律师李胜雄也发新闻稿称,因陈致中夫妇出庭时主动提出认罪协商,他决定不再接受吴淑珍的委任。由庄、李二人的取态不难看出,包括陈致中夫妇在内的九人认罪或认罪协商,显然对扁珍的最后被定罪,是有力的证据,对扁珍的命运则有巨大的杀伤力。

  陈水扁在台上时,他受“宪法”第五十二条的保护:“‘总统’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之诉究。”陈水扁涉及的弊案,均属刑事罪。当初,民进党百般阻挠,不让“立法院”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罢免案。如今转头回顾罢免或“红衫军”的倒扁,就扁的命运而言,或许是错过了一次避免牢狱之灾的机会。要怪的,当是扁珍夫妻财迷心窍,不肯知足,还要继续“贪、贪、贪”。假如当时扁自动辞职,由吕秀莲接手上台,尽管扁吕不和并非秘密,但既然同属民进党人,且可事先讲好条件,吕秀莲上台后可以利用特权特赦陈水扁,扁的命运也就与现时大不相同了。回首往事,未知陈水扁会不会有“后悔莫及”之叹?

  “关到死”也许一语成谶

  陈水扁实际上有多宗罪案在身,包括洗钱案、“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等“四大弊案”,此外尚有暂时未被起诉的泄密案,“二次金改”案等。日前陈水扁第二次过堂时,还被加控“借势借端勒索罪”和“非主管职务图利罪”。

  这些弊案或罪状,就台湾刑法而言,均属重罪。例如,侵占公有财物,可判六年;利用职务诈财,可判五年;受贿,可判十年;洗钱,可判七年;灭证,可判两年。有熟知刑律的人士指出,即以目前已起诉的弊案而论,假如一罪一罚,陈水扁至少可被判囚四十二年。惟台湾有期徒刑最长只能判到三十年,以扁的罪行,可判囚三十年或者判处无期徒刑。

  台湾民间有要求将“台湾之耻”关到死的呼声。陈水扁今年五十八岁,倘若一审、二审、三审期间继续关押,即或上诉,而三审定谳判囚三十年,届时扁八十八岁,如果他不能活得如此长命,“关到死”也就一语成谶了。

  陈水扁如此规模和程度的贪腐,实属世上少有。在大量的人证和事证指认下,陈水扁恐怕是无路可走、难逃法网。加上案发后陈水扁既拒不认罪,又态度恶劣,图顽抗到底,必然给法官留下极坏的印象,因而重判的可能性大增。即使重判三十年或无期徒刑,陈水扁也是罪有应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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