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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焦点:是否需作精神病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03:12  汉网-长江日报

  庭审焦点:是否需作精神病鉴定

  本报讯 (记者万强 佘晖 通讯员林永俊)昨天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论焦点为熊振林作案时精神是否正常,需不需要作精神病鉴定?

  庭审刚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刘贻荪便发表辩护意见道:“首先对8位受害人深表哀悼,同时请求对熊振林是否有精神病进行鉴定。”

  公诉人当即反驳道:“从熊振林到案以来的表现看,他的智商、情商均属正常,不存在精神有疾病的问题。”他举了两例,一是在刑事拘留后,刑警审讯时用普通话问,他也用普通话答,刑警若说随州话,他则也操随州方言。二是庭审中,审判长问话时,他立即从被告席的座椅上站起,问完话他则马上坐下,这足以证明他的思维是正常的。

  辩护人接下来道:“熊振林完全可能因为婚姻受挫和生活失意而产生精神方面的问题,他之所以一口气连杀8人,要么是愚昧无知,要么是精神方面有问题,为将此案办成铁案,必须进行精神鉴定。”

  公诉人说:“根据其母亲詹红英和其前妻刘季华提供的情况,熊振林既无精神疾病,家族也无任何人有精神病史,何况从他作案的过程来看,他所杀的人都是他不喜欢或自认为妨碍他的人,而从作案后扯断朱德清家电话线、锁上她家大门到逃跑等过程来看,他都是预谋杀人。”据公诉人介绍,精神鉴定并不是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而是在申请方举证并确有必要时才会做。

  审判长最终驳回辩护人关于精神鉴定的请求。

  担任主诉人的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良智在庭审结束后说,熊振林能提出大赦的问题,证明他是知法、懂法的,因为法律中有这样的条款。既然如此,更说明熊振林精神正常、思维清晰。

  8名被害人姓名、性别、年龄

  一、王万金 男 54岁 洛阳镇胡家河村三组村民

  二、龙加富 男 49岁 聋哑人 洛阳镇怡和路居委会6组居民

  三、丁永兰 女 63岁 王家桥村7组村民

  四、张家国 男 54岁 王家桥村三组村民

  五、徐海兰 女 56岁 黄金堂村三组村民

  六、閤光秀 女 69岁 怡和路居委会6组居民

  七、朱德清 女 43岁 九口堰村8组村民

  八、 邹权硕 男 2岁8个月 朱德清之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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