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事赔偿诉讼将择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03:18  长江商报

  ◇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诉讼择日开庭

  石晓霞介绍,目前他们已聘请了律师,准备申请民事赔偿,“但熊振林根本没有什么财产,赔偿肯定将无法令人满意。”

  “这样的判决很合理。”遇害者王万金的弟媳妇叶金凤参加了这次庭审。她说,日前,她家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赔偿书,准备申请10万余元的赔偿。

  昨日,记者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已经有7个受害者家庭向法庭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状,此案将由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受理。至于司法救助,随州中院刑事庭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要看当地政府如何处理。

  母亲哭了22分钟离开法庭

  昨日上午9点,法庭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突然,法庭后面一阵骚动,熊振林的母亲詹红英包裹着头巾,在大儿子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就在此前,还不敢面对死者家属的詹红英,最终还是变了卦,出现在法庭上。她坐在法庭中靠近墙边不起眼的位置。落座后,她摘掉头巾看着法庭中间。

  “你叫什么名字?”当审判长核对嫌犯熊振林的基本信息时,熊振林从被告席站立起来了。这一刻,詹红英终于清晰地看到了让她无比忧心的儿子,眼泪已经湿润了她的双眼。

  9时5分,检察官开始宣读公诉书。熊振林如何作案的细节,不停地在詹红英老人的耳边回荡,老人一直流着眼泪,她趴在前排的椅背上,小声抽泣起来,并不停地擦拭眼泪。

  公诉方指控结束,开始发问。9时22分,当检察官询问熊振林“什么时候开始杀第二个人”时,熊振林的哥哥起身劝詹红英老人离开了法庭。之后,他们再也没有回来。詹红英的弟弟詹昌升告诉记者,“姐姐身体不好,有高血压,不便在这里久留”。

  前妻决意卖掉房产重新生活

  昨日,熊振林被宣判死刑的这一天,离案发整整过去了34天。曾被列入熊振林死亡名单的刘季华和其帮工余启章,心情早已恢复了平静。

  在熊振林杀人现场的隔壁,便是其前妻刘季华的家。现在,这所房子的墙壁上挂着“此房出售,请面谈”的牌子。昨日中午,刘季华到亲戚家过元宵节,不在家里。

  熊振林杀人案发生后,刘季华对人有一种特别的防备之心。只要她出门,家里即使有人,也要用铁链锁住院子大门。

  余启章正在院子里整理废品。他隔着铁门庆幸地对记者说,“幸亏跳槽到了刘季华这里做帮工,不然我也难逃噩运。”说到这里,他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

  记者接通了刘季华的电话,电话里传来麻将的声音。她说有人已经告诉她熊振林被判死刑的消息。她的语气很平静,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他罪有应得”。

  刘季华还告诉记者,虽然熊振林被判死刑,但这一段往事让她不堪回首。她决意卖掉房子,重新开始生活。

  当地居民“熊四”毁在了情感上

  在随州市洛阳店镇,说起废品收购店老板熊振林(小名“熊四”),几乎无人不晓。

  “熊四”制造了惊天血案后,这成了洛阳镇街头居民谈得最多的话题之一。昨日下午2时许,熊振林被判死刑的消息,很快传到了镇上。当地居民对此感慨连连,“他的罪恶太大了。”

  “熊四毁在了情感上。”在小镇上做摩托车营运的杨师傅,跟熊振林年纪差不多,因经常在镇上跑营运,两人很熟悉。

  杨师傅说,熊振林看起来也不坏,他心情好时,特别喜欢开玩笑,而开玩笑的内容大多集中在“情妇”、“偷人”之类的话题上。

  去年7月,熊振林开了一个荒唐玩笑,还赔了5000元钱。据介绍,当时,他给远在深圳打工的邻居王某发了条短信称“你老婆在家偷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王某急匆匆地从深圳连夜赶回来斥责妻子。妻子受到了莫大委屈,买了瓶农药准备自杀。王某弄清真相才知道这是熊振林的恶作剧。最后,此事闹到了派出所,经协调,熊振林赔偿王某5000元损失费才了事。“其实,熊振林的感情观已经扭曲。”也正是与朱德清情感的受挫,让熊振林走上了极端的道路。

  熊振林肯定是没有精神病的,这个精神鉴定也没有什么意义。作为精神病患者,其杀人对象不明确。但熊振林目的明确,作案过程短暂,按计划实施。

  在被害预防方面,这个案子对社会有典型的警示意义。对于身边有系列性挫折的人,要有风险意识。

  ——湖北警官学院犯罪心理学教研室主任徐俊文

  如果被害人都能提高警惕、预防被伤害;如果周围的人在发现熊振林行为异常时,能够给予关怀、开导和抚慰,也许这样的悲剧可以避免。

  ——律师王万雄

  本报记者 谭经田 张勇军 实习生 王垚

  (特别感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 雷宇)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更多关于 熊振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