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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未清楚交代资金来源 办案人:母子诚意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09: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9日证实,吴淑珍上周委托律师递出陈报状,说明扁家海外资产,但并不是声请“认罪协商”。据了解,吴淑珍书状内容虽与陈致中夫妇声请认罪协商内容大致相同,办案人员认为扁家母子认罪诚意不足,吴护子心切,盼为陈致中换取诉讼空间,但对于资金来源,仍未清楚交代。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9日表示,吴淑珍上周透过律师向特侦组提出陈报状,但只是单纯的陈述事实,并非声请认罪协商。

  据了解,吴淑珍选在开庭前的敏感时机递出陈报状,内容与陈致中、黄睿靓在1月21日提出认罪协商声请内容大致相同,表达将瑞士的新台币7亿元及海外的5.7亿万元汇回台湾意愿,另就藏放在友人处的6亿元现金、珠宝等,提供相关名单供检方调查。

  办案人员透露,吴淑珍的陈报状内容“了无新意”,对于后续侦办帮助不大,但根据具状时机分析,吴淑珍出庭将呼应子媳认罪协商内容,仅就汇款海外“洗钱”过程陈述,但资金来源恐仍坚持“政治献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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