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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承认伪造文书 台报:扁家策略:认错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0日15: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被控贪污、洗钱等案,台北地方法院10日下午开庭,时隔两年多,吴淑珍再度上法庭,在法庭中,吴淑珍在庭上就机要费案承认伪造文书,但不承认贪污。不过,从扁家洗钱案发生迄今,扁家“认错不认罪(重罪)”的诉讼主轴从未变过。

  去年8月,扁家洗钱案爆发后,陈水扁被迫开记者会承认做了“法律所不许可的事”,不过,当时陈水扁所指的“违法”,仅限于财产申报不实,对于汇款海外,则“推”给妻子吴淑珍,并表示所汇款项是他不知情的“选举剩余款”。

  事隔半年,特侦组追查扁家洗钱案,虽然脉络愈来愈清楚,且弊情逐一浮现,但对照扁、珍在侦办过程“一路走来”的说法,主轴几乎未变,说法一致,就是承认有汇钱海外,但所汇之钱是扁家的钱和政治献金。

  这和特侦组去年8月16日第一次前往陈水扁宝徕花园广场住处讯问扁珍时的说法,表示汇款包括“吴淑珍娘家的钱、陈水扁当律师赚的钱,以及政治献金和投资理财赚的钱”内容几乎一致,符合法律人阿扁在诉讼上,对“案重初供”的理解和坚持。

  在扁案中,陈致中夫妇虽请求认罪协商,但法官、检察官尚未同意,其中,陈致中只承认汇款,未承认赃款(洗钱)是主要因素之一,换言之,陈致中在认罪协商中,仍未全然“认罪”,也未说明知悉所汇款项就是“赃款”,而仅表示如为赃款,愿意退回的意思,仍留给扁、珍颇大的辩护空间。

  目前,若从扁、珍的立场观察,似乎儿、媳要求认罪协商是一回事,但要扁珍夫妇俩认罪又是一回事,“双轨并进”,或许是扁家诉讼策略上,目前可以一试的如意算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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