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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扁家弊案绝不只是一场司法攻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11: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2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12日发表社论说,吴淑珍在法庭上的证言,绝不能只看作是一场单纯的司法攻防,也不只是她究竟能替丈夫及儿子揽了多少罪,更不是扁能不能借由她的证词进行全面切割。如果最终证明扁知道这一切,那不必怀疑他就是共同正犯;假如扁八年一路走来,对这一切统统一无所知,那也不必怀疑,他简直是昏庸到极点。问题的关键恐怕是,大家究竟相信哪一个才是真的扁。

  社论摘录如下:

  姑不论吴淑珍是选择性认罪还是技术性认罪,这两天论者几乎口径一致集中在她诉讼策略与动机上讨论,确也点出不少吴淑珍辩词中的掩饰与矛盾,但我们在这里倒是想虚拟地假设一下:假如吴淑珍的“证词”全都是真的,她确实没贪污也没索贿,了不起只有伪造文书、洗洗钱而已;而且假如大家也真的都冤枉阿扁了,这位可怜的“总统”其实一直全都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打开始根本就不该关他的。

  假如吴淑珍交代的就是事实的真相,那么谁都可以继续追问一个有趣的问题:难道过去八年,这就是我们的“总统”?这就是我们的“第一夫人”?

  替扁辩护的律师团,一直努力在营造一种意象:陈水扁在官邸中是没地位的,一切都是由吴淑珍发号施令的,而阿珍要怎么调度钱财,阿扁是从不过问的,也因为这样,所有“国务机要费”的领用,所有财团大户的进贡,阿扁都是一概不知情的,假如这一切也都是千真万确的,那我们还要再问一次:我们就是被这样的“总统”治理了八年?

  一个寻常公家机构的部门主管,或是一个私人企业的执行长,就算个性再怎么惧内,再怎么疼爱老婆,把家中所有用度的支配权全交给太太管,也不敢胆大到把他担任主管的行政事务费,全权交给老婆具领,还听任其大肆搜集贵妇团的发票报销吧?更不会容许老婆介入公务纠葛,甚至听任其在家中遥控指挥吧?这种分际从不需要法律规定,因为不论古往今来,“公私分野”早就是政治上毋庸怀疑的定律了。

  身为一位重度残障的“第一夫人”,吴淑珍进出都需要家人照顾,身体衰弱到出个庭还要请十七次假,这样的状况,谁能想象她竟能兴致勃勃地介入南港展览馆的工程招标,直接要求“内政部长”泄露审查委员的名单;她也毫不避讳地介入豪门的恩怨调停,直接干预龙潭一笔土地的标售,这样还不够,她还理直气壮的收下数以亿计的所谓“政治献金”,用人头汇到海外存到自己儿子的户头中。

  这一切的一切,不仅是检方起诉的,也是吴淑珍自己承认的,那么这一切的一切,是身为“第一夫人”被容许做的事吗?“政治献金”可以这样被定义吗?

  再说“国务机要费”,不论是扯“大水库理论”也好,是归诸历史共业也罢,只要确实都是“总统府”公务支出,一切都还说得过去。但再怎么扩张解释,也不致容许拿着领据领出来全交由“第一夫人”处理,不仅由“第一夫人”扮演类似余文的角色,搜集贵妇团的发票报销,也透过“第一夫人”拨交“国务机要费”给扁支用。假如一切都如吴淑珍所指陈,她一块钱也没A(贪污),那么不论陈水扁还是吴淑珍,都该给全台湾老百姓一个具有说服性的解释,为什么依法该由“总统”直接支用的“国务机要费”,非要绕道先经由官邸拨交?选民再肯定扁的操守,也不可能接受这种做法吧!

  现在回到问题的本源,一个受到全台湾半数选民托付的“总统”,一个曾经对“宪法”宣誓过的“总统”,也是一个标榜廉洁价值的政党所背过书的“总统”,怎么会离谱到将行使职权的“国务机要费”全交由妻子支配?又怎么会对自己妻子公然介入公共工程发包、号令“部会首长”泄密、调停财团利益分配…,完全浑然无所觉?对自己每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亲人,不断将几亿几亿来源不明的钱财珠宝搬到全世界去洗,也统统一无所知?如果陈水扁八年任内,这一切的一切他竟能全都被蒙在鼓里,那么,感到不解的,该是老百姓吧!

  吴淑珍在法庭上的证言,绝不能只看作是一场单纯的司法攻防,也不只是她究竟能替丈夫及儿子揽了多少罪,更不是扁能不能借由她的证词进行全面的切割,坦白说,就算成功切割了又怎么样?如果最终证明阿扁知道这一切,那不必怀疑他就是共同正犯;假如阿扁八年一路走来,对这一切统统一无所知,那也不必怀疑,他简直是昏庸到极点。问题的关键恐怕是,大家究竟相信哪一个才是真的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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