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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认定陈水扁家豪宅为不法所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14:39  人民网

  人民网2月12日电 身陷弊案风波的扁家人近日将举家南迁,除了避风头外,最主要是吴淑珍原本想留给自己和儿女居住的两户一品苑豪宅,被检方认定是不法所得,可能被下令禁止买卖甚至查扣,豪宅恐怕不保。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许久没有出门的吴淑珍,10日下午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途中一定也经过了距离北检只有一个路口的一品苑。吴淑珍原本拥有四户一品苑豪宅,精打细算的她卖掉两户后,规划剩下的两户中,一户给自己和陈水扁、陈致中住,一户则送给女儿陈幸妤,但没想到元大进供扁家曝光,这些豪宅被认定是不法所得。

  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于去年11月间到特侦组应讯时指出,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曾透过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向元大购买4户一品苑,林文渊提到有2户是吴淑珍要买的,元大当时以市价6成左右的价格卖出。特侦组发现扁家购得2户一品苑后随即脱手,获利至少数千万元;扁家购买一品苑的价金,全数由林文渊支付,怀疑林文渊协助扁家洗钱。

  特侦组检察官在2月6日将林文渊改列为洗钱的他字案被告,林文渊在1月间应讯时已交代买卖一品苑的过程,并强调不知道吴淑珍购屋的资金来源。关于元大马家豪宅传出买二送二,林文渊是人头没有买这部分,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检方还在进行了解中。

  豪宅得手及买卖过程,特侦组13日将再度就讯吴淑珍问个清楚,不排除下令禁止买卖,两户豪宅甚至有可能难逃查扣命运,吴淑珍或许早料到会有这一步,举家搬迁南部或许也能躲避北部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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