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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担心一旦发券会扣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3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质疑:消费券会否只是治标不治本?

  有政协委员忧虑消费券的刺激作用治标不治本,“消费券的发放,无疑在促进广大市民的消费信心方面是有着积极作用的,而针对中低收入人群发放,也将势必增加他们的实际性收益”,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在出席省政协全体大会时向记者表示道。

  而比邻深圳的东莞市连续两次斥资数亿元针对低收入人群发放“红包”的做法,无疑就更为直接了。钟晓渝介绍说,从目前全国各地已发放消费券或现金的城市来看,这一社会福利性很强的消费券更多是倾向发给了贫困人群。“

  “如果以单纯刺激消费角度发放消费券,我看大可不必,现在关键问题是政府要引导老百姓消费,让老百姓敢于消费。至于发放多少,是定期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我看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经济学家进行严格的测算,各级财政也需量力而行”,钟晓渝表示道。

  李竟先也担忧地表示:“政府这样的行为成为一次性行为,老百姓临时得到一些钱,但不发的时候又将怎么办?”她解释,真正能拉动消费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商家呼吁发放消费券

  消费券的发放是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刺激消费需求的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同时政府的这种非常直接的关怀方式,也给予了商家和市场极大的信心。

  新光百货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商家的角度来说,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值得肯定,但同时在内容上还可以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可以适当地延长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因为消费券的有效期如果太短,会让消费者有强制消费的感觉,因为限定的时间段不是每个人都有明显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对低收入的家庭来说。同时消费券也可以适当地分类,如百货的消费券和超市的消费券可以分类发放,这样也便于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享有。

  同时,政府可以多举办类似于购物嘉年华的活动,搭建更多的平台给予商家更多的资源。

  市民担心一旦发券会扣工资

  不少市民担心,政府持续发放消费券,对于政府财政来说会有些吃不消,而最终采取从工资中扣钱的形式发券。市民钟女士就说,杭州市就考虑将公务员每月薪资的5%~10%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这绝对是一种强制消费,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合不合法的问题了。”

  吴先生言辞更是激烈,他指出:“政府无权更改公民工资的使用途径及时限。工资是劳动所得,政府无权支配!” 他说,工资都需要以人民币方式支付,如果要以其他方式支付,需要双方都同意,毕竟根据劳动合同法,劳方有取得货币报酬的权利。

  消费券会否被假冒

  在台湾,消费券的使用商户是不作限制的。只要你有正式的工商营业执照,无论是士多店,还是小食店,都可以接受消费券。即消费券其实就是暂时的流通货币。因此,有市民担心,会不会有一些假冒的消费券流入市场,建议一旦实施发放消费券,在设计时也要注重防伪方式的设计。

  在台湾,承印消费券的由承印钞券的“中央印制厂”印制,因此消费券具备一定的防伪功能。有市民表示,因为规定时间内使用消费券,估计伪造的消费券出来,消费券使用期限也到了。

  日本

  日本于1999年针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特定族群发放“地域振兴券”,每人2万日圆。事后日本政府针对9000个领取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因为地域振兴券而“额外”增加的消费金额合计为32%;其余68%为即使没有发放“地域振兴券”,仍将会进行的消费,惟持券人改由“地域振兴券”支付,至于原本要用于消费的现金,则转为储蓄。GDP约提升2,000亿日元(约提升GDP的平均个人消费0.1%)。

  四川

  四川省成都市市政府针对2008年12月1日~12月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等三类人员约37.91万人,在2008年12月29日前每人发放等值为100元人民币的共计3791万元消费券。据统计,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

  杭州

  发放总额:1亿元

  发放对象: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城镇或农村养老待遇的老年居民、享受生活补贴的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等8类人员共67万人领到了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其中企业退休职工、残疾人等每人200元,市、区两级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每户200元;在校中小学生,其中包括8.5万名在杭就读的外来务工者子女,每人100元,总额1亿元。

  消费地点:此次接受消费券的商家或直销点共有535家,分商贸、杭产家电、旅游景点和文化体育四大类。

  消费反馈:据杭州市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月8日,杭州指定的535家商户共接收消费券价值4772.41万元,占总发放额的47.72%。从消费券使用情况看,主要以超市为主,共回收消费券148.4万张,总计金额2968万元,占商贸行业回收总数的94.22%,占全部消费券金额近三成。从消费券在商贸行业购买的商品种类来看,在十大类商品中,消费券在超市的主要购买商品为食品饮料类,占59.69%。

  台湾

  台湾于2009年对岛内2326万民众发放“振兴经济消费券”,每人新台币3600元,共计856.6亿新台币,任何注册商业登记的商家都可以使用。为防止伪券流通,由承印钞券的“中央印制厂”印制。另外台北市、高雄市等地方政府计划向低收入户、失业者等特定对象发放食物券、教育券。9月后,商家可以持消费券从政府处换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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