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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2名亲信庭上称认错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7日10:48  中国新闻网
视频:陈水扁2名亲信庭上称认错不认罪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7日针对机要费案开准备庭,传讯两位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和林德训,厘清是否意图为自己或是他人侵占机要费。两人此次都是二度出庭,现身法院皆对媒体提问不发一语,开庭不久即均表示坚持上次开庭的说法:“认错、但不认罪”。

  马永成和林德训今天是否当庭认罪成为焦点,马永成与林德训在1月20日首次出庭时双双当庭道歉,但是都不认罪,并以“奉扁命行事,但未贪分文”及“被动签名核销机要费,绝无主观犯意”为抗辩主轴。

  1月20日,马永成表示,他在机要机要费案的角色只是被动配合,也就是陈水扁要他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另外,马永成也指出他并非会计人员,无法审核经费,并无从中拿到好处,至于“犒赏清册”是由出纳陈镇慧造册,他仅是奉扁指示、长官交付任务而办事的角色。

  除了发表声明不认罪外,马永成为之前未吐实而向检方致歉。马永成表示,2006年涉入机要费时自己确实有说谎,他坦承就是因为当时陈水扁还是地区领导人的关系,让他不得不说出有违良心的话。

  至于林德训首次出庭时(1月20日)也不认罪,他表示,机要费一向由出纳陈镇慧领取,他只是负责盖章,陈水扁拿了钱做了什么他并不知情。他更透露,从2005年3月接办公室主任后,机要费仍由已成为马永成的印章领据,直到2007年6月才由他盖章领取。

  今天马、林两人二度出庭,仍坚持第一次出庭的说法,表示认错道歉,但自认并未贪污、坚不认罪。

   新闻背景:扁家诈领机要费

  去年12月12日,特侦组首波侦结扁家弊案,在机要费案部分,检方的起诉书上记载,扁家为了诈领机要费上亿元,有三种手法。

  首先,扁家为了诈领机要费,要马永成编了一本犒赏清册,假装要发奖金给“总统府”员工,再刻员工的私章,但钱却进了扁家口袋。其次,机密费的结余款并没有缴回“国库”,都在吴淑珍指示下,直接搬进了玉山官邸。再者,马永成和账房陈镇慧当内应搜集各种吃喝玩乐的发票核销。

  第一种手法,马永成假造了一本犒赏清册,上面写上林锦昌、王启煌、陈慧游等官邸和“府”里共14名员工的名字再刻了印章,把钱给A进扁家口袋,第一次诈领663万多,第二次拿了223万,一共是887万多元。

  第二部分手法,由吴淑珍指示出纳陈镇慧直接送进官邸的部分,全部都是现金,此部分有5637万1228元。

  第三种手法,包括女性内衣和陈幸妤儿子的童书的发票,都来核销机要费。另外,吴淑珍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向贵夫人们收集发票,用白色的信封袋送进“总统府”,再交给陈镇慧帮忙拿来核销。

  检方在破解陈镇慧随身碟的“家事”和“2006”档案,因而掌握扁家这部分的“密帐”。

  机要费案共有陈水扁、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以及陈镇慧5人列为被告,特侦组认为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共同诈领机要费共1亿余元,在去年12月12日的起诉书中,在原起诉对象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及陈镇慧4人之外,再追加起诉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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