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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成无意中透露陈水扁机要费部分可能私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8日09: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机要费案“认错不认罪”的马永成、林德训17日在庭讯中把责任推给陈镇慧。马永成强调,机要费领取虽然是用他的名义,但如何使用、有无伪刻印章以犒赏名义领取,他不清楚,都是陈镇慧负责作业。

  还有,陈镇慧有没有如起诉书指称,将5000多万元机密费部分以现金搬到“玉山官邸”交给吴淑珍,他也不清楚,“这是她们两人的事”,陈镇慧被诉取得吴淑珍交付的不实发票核销机要费,他一样不知情。

  马永成庭讯中固然谨慎、小心,却还是说出扁家使用的机要费,有部分可能私用,且2002年度起,停止将非机密费的剩余款拨充机密费作法后,因陈水扁需要用钱,他确实告知陈水扁会以虚伪“犒赏”方式,把机要费的钱领出来,但没有指示陈镇慧伪刻清册上人员印章。

  遭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陈水扁,比对特侦组起诉内容与律师团为他制作的辜仲谅龙潭案光盘译文,认为特侦组“故意诬陷”,亲手拟好一份厚约20张纸的告发状,告发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越方如等四名检察官涉及滥行追诉、教唆串证及伪造文书。

  陈水扁透过律师郑文龙表示,特侦组起诉译文约2000字,但光盘译文有1万多字,内容相差近5倍,特侦组检察官明显教唆辜仲谅,在违背本意下作出不实口供。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则强调,特侦组检察官依法办案,检察官认为辜仲谅证述内容为真,不可能教唆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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