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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前“总统府”出纳承认全部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0日02:14  东南快报

  被视为陈水扁贪污等案关键角色的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19日出庭时当庭向合议庭表示,对于检方指控她伪造文书、伪证、贪污、洗钱4项罪名,她都认罪,也表示都是吴淑珍指示她带钱进官邸,所有过程马永成跟林德训两人都知情。但在陈镇慧也表示不确定,扁家的钱究竟是不是不法所得之下,陈镇慧认罪的效力,还得看法官的调查。

  对昔日长官林德训以及马永成把责任全往她身上推,陈镇慧似乎感到心寒又满腹委屈。不过,陈镇慧也说,当她要搬出“总统府”的时候,却发现核销单已经找不到了,陈镇慧说,她询问林德训的秘书,秘书表示,是林德训把所有的核销单都销毁了。 

  陈镇慧在法庭上认罪贪污,承认证明机要费是不法所得,冲击陈水扁官司,昨天陈水扁律师团,在扁办开会研拟对策,对于陈镇慧的认罪,律师认为,陈镇慧作帐明知发票不实,陈水扁最多涉及不当得利,而非贪污,再加上律师认为,检方不断提出以“认罪”,换取“免刑”的做法,已经明显违法,主张陈镇慧的认罪不具有证据力。

  陈镇慧认罪了,陈水扁的律师却不担心。

  陈水扁律师团诉求,将陈镇慧认罪的部分和扁切割,将责任回推,简单地说,律师认为,基层明知发票不实,自己还要核发款项,陈水扁最多就是涉及不当得利,而非贪污。

  而要是这样的诉讼策略还不能奏效,律师团还有一招:“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第一项的规定,胁迫啦、利诱,这都不具有任意性,那你今天假如是说以免刑,作为一个利诱的话,没有任意性,这(认罪自白)恐怕也不能当证据。”

  力拚陈镇慧的认罪自白,不具证据效力,不过法官恐怕不会这么看,由于洗钱罪的成立必须是不法所得,但在陈镇慧也表示不确定,扁家的钱究竟是不是不法所得之下,陈镇慧认罪的效力,还得看法官的调查。陈镇慧的认罪,只能做为推翻扁家海外汇款,全是企业政治献金的说法,使得扁珍的贪污罪名得到佐证。  剑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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